物业新规出台, 业主不交物业费时,法院将优先调解,不再直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新规是《民法典》实施两年后,最高法针对物业追款诉讼问题的新规定,强调物业需提供“服务合格”的证据。这一新规是《民法典》实施两年后,最高法针对物业追款诉讼问题出台的新规定。 新规强调,物业在追索未交物业费等款项时,应当提供“服务合格”的证据。而且,新规要求物业在追款之前做好各项服务,以此督促物业服务的改善。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人为本”的立法。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起诉追款,法院受理后,直接强制执行,这种情形在过去并不少见。新规出台后,法院将优先调解,不再直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业主与物业之间,不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还有合同关系,甚至人格关系。业主不交物业费,必有理由,物业不能不闻不问,起诉追款了事。 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因为认为物业服务不合格等理由,物业作为原告,举证证明自己“服务合格”,这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而现在却成了新规明确的要求。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物业费收费 物业费收费规则 物业费催缴 物业费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