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17岁女孩邀请17岁的男孩,到自己的家中居住,女孩和男孩商量两人分房睡

默默不爱沉默 2025-12-22 18:20:45

河南郑州,17岁女孩邀请17岁的男孩,到自己的家中居住,女孩和男孩商量两人分房睡,但男孩却认为女孩是矜持,坚持留在女孩房间,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孩报警,说男孩侵犯了她,男孩的母亲说,是女孩邀请她儿子到她家住的,儿子又没有采用暴力手段,这怎么能算是侵犯? ​​“我们一起去玩吧!”丽丽向小董发出了邀请,他们俩相识了一段时间,常常相谈甚欢,深深恋上了对方,相处了一段时间,他们迫不及待地想在一起玩耍。 ​​都是17岁的孩子,正是爱玩的年龄,丽丽既然提出了邀请,小董当然是欣然赴约。 很多人纠结“没暴力算不算侵犯”,其实法律早把答案说透了: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意愿,不是必须动手。女孩明确提出分房睡,就是最直接的拒绝,男孩把这当成“矜持”,本质是自欺欺人的强权逻辑。 法院一审判两年九个月,已经考虑了未成年从轻处罚,这背后的道理很简单:邀请到家是信任,不是性同意;说“想你”是情绪,不是追认默许。青春期不懂事不能当挡箭牌,尊重别人的边界,才是底线中的底线。 这事儿也给所有孩子和家长提了醒:两性相处的核心是“明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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