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办不好,真的寒了所有人的心!46岁独居的蒋女士离世后遗产要充公,可她的身后事还没着落,远房表弟跑前跑后垫了医药费,网友都在喊该给个说法。 法律说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做公益,这没毛病,但“体面送别”不该是对逝者最基本的尊重吗?用她自己的钱办场追思会、买块墓地,怎么就不能有明确说法?更别说那位仗义的表弟,危难时伸手照料,于情于理都该从遗产里先还了他的垫付费用。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公益的底色是善意,不是冷冰冰的“收归国有”。让逝者有尊严,让好人不白帮,这才是规则该有的温度。 你觉得蒋女士的遗产该先用于她的身后事吗?远房表弟该分得一部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