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查清楚!”甘肃东乡族自治县,女子亲口告知丈夫,她在3天前猥亵了12岁的侄子,这让丈夫头都炸了。随后丈夫去找侄子求证,侄子虽然感到恐惧和害羞,但还是承认了此事。女子的丈夫和侄子的父亲气得报了警,但警方却鉴定出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女子丈夫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认为女子从未表现出任何异常,只是最近再闹离婚,所以提出了重新鉴定,要求追究女子的刑事责任。(来源:浪涨新闻) 据悉,女子艾某今年26岁,她和丈夫马先生已经结婚7年多,二人共生育了3个孩子。可原本幸福的一家五口人,却因为侄子的到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马先生的侄子小马才12岁,是他大哥的儿子,一直跟着大哥大嫂在外地上学。2025年6月份,小马回老家看看爷爷奶奶,这让马先生和两位老人十分高兴。 由于屋内房间多,马先生就让妻子艾某收拾了一间房出来,让小马居住。6月30日晚上10点多。当时小马已经睡着了,谁知艾某突然进入了小马的屋内,很久后才出来。 马先生当时并未发现异常,因为家里的3个孩子尚小,每天都需要他来哄睡。 直到7月3日晚上11时,马先生和往常一样先将3个孩子哄睡,然后回到自己屋内准备睡觉,结果发现艾某不在房间,而侄子小马却坐在了客厅沙发上,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马先生询问小马为何不睡觉,小马支支吾吾不知道如何解释,他只是头往房间里看了看。马先生顺着小马的目光看向房间内,发现艾某正睡在小马的床上。 随后马先生将艾某拽回了房间,并询问其为何会睡在小马的床上。可谁知艾某接下来的话,让马先生震惊当场。 艾某将自己前几天晚上猥亵小马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这让马先生气愤不已,自己的侄儿小马才12岁,艾某怎么下得去手? 一开始马先生还不太相信,认为是艾某故意气他的,因为最近艾某突然在闹离婚。直到马先生找小马亲自确认过,得到小马的承认后,马先生才相信了此事。 次日一早,马先生就气得打电话给岳父,要求其将艾某带回家。同时马先生向艾某正式提出离婚,并要求艾某赔偿小马的精神损失。 小马见自己回来后,导致叔叔马先生一家闹散了,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于是离家出走。马先生等人找了一天,后在镇上的一家宾馆找到了小马。马先生并未责怪小马,他发誓要让艾某付出代价。 之后,马先生连同小马的父亲一起报了警,指控艾某的猥亵儿童罪罪名。 可是警方经过鉴定,发现艾某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现在警方只是鉴定出艾某在案发时精神分裂症发作了,但并未确定其在案发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还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直到7月23日,警方才对艾某作出了刑事拘留措施。 在7月26日,警方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显示艾某在案发时无法辨认以及控制自己的行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之后,艾某便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 马先生和大哥对于这个鉴定结果不满,认为艾某从未有过精神病史,平时看起来也十分正常,怎么犯案后就出现了精神分裂?这也太巧合了吧。 10月29日,当地检察院申请对艾某进行强制医疗措施,但被法院给驳回了,理由是艾某的病情已经稳定,且艾某的家属均不同意强制医疗,所以按照规定将艾某交由监护人严加看管。 目前,马先生与大哥再次申请重新做精神能力鉴定,誓要追究艾某的刑责。 从法律上来讲,如果是男性侵犯女性,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强奸罪,一种是强制猥亵罪。而女性侵犯男性,只有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重新鉴定结果后,艾某在案发时没有还精神疾病的,那她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既然马先生和大哥已经申请重新鉴定,那为何迟迟没有做鉴定呢? 据马先生表示,警方那里传来的消息是,艾某不配合做鉴定,导致重新鉴定程序始终无法进行。 由此可见,这艾某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还是个未知数。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一切案件都要重证据轻口供,而且证据要到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既然艾某在刚立案的时候配合做了精神能力鉴定,现在又不同意做了,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个鉴定的结果存在作假的情形。 希望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能明察秋毫,不错抓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骄傲的红色年代生人
艾的监护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