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把自家的奔驰S320借朋友开了9个月,可朋友却把车给抵押借了3万元

雷雷说趣 2025-12-18 21:48:30

河南郑州,男子把自家的奔驰S320借朋友开了9个月,可朋友却把车给抵押借了3万元贷款。而朋友还不起钱,导致车拿不回来了。男子对此十分无语,他准备帮朋友垫付这3万元,谁知放贷人直接把贷款金额加到了9万元,而且最低必须还款8.5万元,这让男子十分无语,感情是遇到了高利贷。(来源:大参考) 据悉,39岁的郑先生的奔驰S320价值七八十万,是出了名的豪车。郑先生和男子陈某的哥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所以这一来二去的,郑先生也认识了陈某。 今年3月份,陈某突然向郑先生提出要借车,而且指名要借那辆奔驰S320,说是要去见个朋友。 郑先生一开始有点不放心,所以提出要送陈某过去,自己给陈某当司机。但陈某拒绝了,他认为郑先生去了反而会影响自己的发挥。无奈之下,郑先生就把车钥匙给了陈某。 郑先生当时就这一辆车,他把车借给陈某后,自己只能坐公交或者打车外出办事。大半年后,郑先生见陈某还没有还车的意思,于是催促了陈某,但陈某却没有要还车的意思。 又过了几个月,郑先生再次催促陈某,甚至搬出了陈某的哥哥,这下陈某只得老实承认,因为急用钱的原因,所以把那辆奔驰S320给抵押出去了,贷款30000元。 郑先生对此十分气愤,就3万元还要把车给抵了?气愤之余,郑先生想的是尽快把车给拿回来,于是他主动提出要帮陈某还那3万元。 之后,在陈某的带领下,郑先生和陈某一起去见了放贷人员。万万没想到,郑先生刚准备转账3万元,对方却提出“要加钱”,而且是要加3倍的钱,也就是要还9万元。 郑先生不理解为何突然加价,陈某在一旁支支吾吾,最终承认借这个贷款的利息是10天3000元,每10天再涨3000元。 不仅如此,陈某其实在借车的第二个月开始就把车给抵了,而现在已经过去了8个月。 郑先生越听越气,打算直接报警处理,然而对方却突然提出可以商量,还把本金和利息降到了8.5万元。 郑先生还是觉得太多了,于是找来记者与放贷人协商处理,可没想到这放贷人一看到记者就怕了,说自己只是中间人,记者问什么都不肯说,最后直接逃了。 从这放贷人的行为来看,他的确是怕了,而他怕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放贷的行为已经违法。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陈某与放贷人之间应该属于个人借款,而放贷人所说的自己是中间人,也许是为了逃避责任而胡说的。 既然陈某向放贷人借了3万元,而且他们之间也约定了利息,那么到期后陈某应当返还本金和利息。 但是按照陈某和放贷人的约定,每10天就要给3000元的利息,这就相当于一个月要给9000元的利息,可本金只有3万元。 很显然,这个月利率都已经达到了30%,而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法律上是支持最高24%的年利率。但在8月20日之后,则采用统一的利率。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按照2025年11月20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算是3%,而4倍也就12%。 也就是说,不管陈某与放贷人如何约定利息,法院只支持不超过12%的利息。 现在放贷人坚持要求郑先生和陈某还8.5万元,不还就不放车,这个行为明显就是违法,只要报了警,对方肯定是要放车的。 目前,郑先生准备报警处理此事,尽快拿回自己的车。 最后,有网友表示,车、房、老婆概不外借,这话不是闹着玩的。 还有网友表示,交友需谨慎,遇到这种朋友,还是早日断了联系为好,毕竟对方也没拿你当朋友。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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