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的一天,北方某地的街头上出现了三名男子,他们的胸前都挂着醒目的牌子,周

君轩谈历史 2025-12-17 20:49:23

1977年的一天,北方某地的街头上出现了三名男子,他们的胸前都挂着醒目的牌子,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因为他们都是死刑犯,正在游街示众。 让人心里发沉的是,这三条人命换的罪名,搁现在听着像故事,“投机倒把”,说白了就是跨省倒腾点玉米棉花,做点熟食换钱。 当年10月,县城体育场开了万人公审大会,台上宣读着《坚决打击投机倒把分子的通告》,台下人头攒动。 这三名农村汉子站在台上,胸前木牌上“投机倒把犯”五个字刺眼得很。 他们做的事,总共才120元,相当于当时普通工人两个月的工资。 后来才知道,这三个人都来自贫困的生产队,有两个家里还有重病的老人等着钱救命。 1977年的农村,人均一年口粮才280斤,想靠生产队那点收入看病?难如登天。 副业生产早就被禁了,他们不过是想偷偷换点活命钱。 那会儿的“投机倒把罪”可厉害着呢。 1963年就有规定,长途贩运就是犯罪,1975年更是加了条“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死刑”。 偏偏1977年又在搞“双打”运动,对这类案子抓得特别严。 听说同年江苏有个人倒腾500元,判了15年,这三个人因为“顶风作案”,直接定了死罪。 供销社的职工发现他们“黑市交易”后立刻报了公社,那会儿举报还有奖励,能拿涉案金额的10%到30%。 公审那天,台下有人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谁还记得他们木牌后面,是三个想给家人治病的儿子、丈夫?照片里他们穿着粗麻布囚服,肋骨都能看见,低着头不敢看台下。 好在这事儿没持续太久。 1979年刑法保留了投机倒把罪,但加了“情节严重”的限制;1997年干脆把这罪名删了;2009年连相关的行政处罚条例也废了。 就像“傻子瓜子”的年广久,1981年因为雇工多差点被定罪,邓小平一句“不要动他”,才算松了绑。 现在再看当年那三块木牌,上面的“投机倒把犯”早就被磨得没了痕迹。 120元的交易额,如今在义乌小商品市场里,可能只是一笔再普通不过的订单。 从“割资本主义尾巴”到1.1亿个体工商户,这变化里藏着的,是越来越多人终于能靠自己双手堂堂正正挣钱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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