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悲哀了!上海,46岁独居女子患病去世后,留下近100万的遗产,却因没有留下遗嘱被收走,远房表弟提出想用点钱为表姐买块墓地,却被告知需审核。 近日,看到这样一则新闻,46岁的蒋女士没有婚配,父母也已去世,今年10月因病住院需要监护人签字,蒋女士只能联系了远房表弟。 表弟吴先生说,他和蒋女士其实很少联系,就是过年会在一起吃饭,但毕竟是亲戚,表姐一个人也挺可怜的,就一直在照顾着表姐,最初因为蒋女士昏迷无法从银行取钱,吴先生还垫付了几万的医药费。 12月14日,蒋女士病情突然恶化离世,由于事发突然,蒋女士并没有说她的财产交给谁,所以按照规定就被收走了,对蒋女士后事的处理也默认进行海葬。 但表弟提出想给表姐买块墓地,并简单办个追思会,可是却被告知没有先例,购买墓地的费用还需审核,且后续的维护费用需要吴先生支付。 吴先生挺不解的,表姐自己的钱用在她自己的身上,难道都不行吗? 大家有什么看法,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