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原本能继承姑姑价值百万的房产,结果父亲怕她卷入老一辈纠纷,硬是没告诉她,导致错过了接受遗赠的期限,白白丢掉了一套房子! 小芳的姑姑青阿姨2022年去世时,留了份遗嘱,说要把凉城路的房子送给她。 可青阿姨的哥哥鹤阿伯,也就是小芳的爸爸一直瞒着这事。 因为还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他们都要来争一下遗产,父亲不想女儿卷进来,就自行和其他兄弟姐妹协商遗产分配。 但几个人一直协商不出来结果,最后实在没办法闹到了小芳那里,都已经过去一年多了。 她赶紧找自己父亲要遗嘱照片,转头就联系其他亲戚说要接受遗赠,但法院最后还是判她败诉,让几个人平分了遗产。 因为法院觉得,既然过了遗产的接受期限,就没有理由再开后门。再加上小芳应该预料到这件事,可一年后才问细节,这属于她的过失。 没办法,法律程序必须卡时间点。根据《民法典》,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必须明确表态,逾期就算放弃。 小芳父亲一直藏着遗嘱,导致她直到一年后才知情,这时间差直接让百万房产打了水漂。 青阿姨生前多次跟邻居提过要把房子给小芳,父亲也承认保管着遗嘱。小芳要是当初多个心眼,恐怕也不至于闹到这一步。 现在很多家庭谈钱色变,觉得立遗嘱伤感情,可真等到出事了,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都可能保不住。 而且遗嘱也不是写了就万事大吉,像这种涉及大额财产的,最好找公证处或律师见证。 有些遗嘱虽然要素齐全,但保管在利益相关人手里,出了问题根本说不清。 女子获赠姑姑房产 因父亲隐瞒痛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