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河南平顶山,一28岁女教师发朋友圈,父母以死相逼,要她相亲结婚,她哭她闹,亲戚说她不孝,她妥协了,找了个对象,对象蹬鼻子上脸,只会气她,父母不但不管,还要她忍耐,女子妥协,她恨自己懦弱,女子举办了婚礼,婚礼当天,女子登上7楼,她一跃而下: 我最大的价值就是结婚,完成任务了,死而无憾,希望朋友能将她的骨灰扬了…… 一女子在一所中学当女教师,她不但长得漂亮,为人也是十分的善良,她有编制,工作稳定,这个条件,让人十分的向往。 女子的父母,以女子为荣,经常把女儿挂在嘴上,在亲戚朋友跟前提及,更得意洋洋。 女子从小到大,父母尽心的养育栽培,女子聪慧懂事,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她一路顺利,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大学四年,父母开启了催婚之路。 父母认为,女大当嫁,女子嫁人,是天下第一要务,只有结婚,才是人生最大的赢家。 女子在大学四年,依旧勤奋上进,她年龄还小,再加上住校,可以成功避开父母的唠叨。 可是四年时间,转眼即逝,女子成功应聘到一家优秀的高中,担任了一名高中教师,她每天上课下课,接触的都是学生们的单纯灿烂。 她想工作,不想考虑个人问题,她还年轻,不想去考虑结婚生子。 可父母闲不住了,既然你已经完成了学业,并且已经参加了工作。 如此一来,就该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不能熬到年纪大了,到时候就没人要了。 女子不以为然,每当父母安排她相亲见面,她又哭又闹,坚决反对,她不想结婚,就喜欢一个人简单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的催婚越演越烈,他们四处张罗,通知亲朋好友,一定要给女子找个好的对象。 可女子坚持己见,绝不相亲,也不恋爱,结婚更不可能,她坚持自己的意见。 谁知父母不肯罢休,他们发动亲戚,都来给女子做思想工作。 女子连连摇头,我不想结婚,我就想自己生活,我要安静,我喜欢自己待着。 父母不愿意了,你不结婚是吧,我们把你养大,你学会不听父母的话,自古以来,女大当嫁,你不结婚,我们的老脸往哪里搁? 你不结婚,我们就没法活了!母亲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父亲唉声叹气,我怎么生了这样的女儿! 亲戚们加油添醋,你看你把父母气成这样?女大当婚,天经地义,你不结婚,就是不孝! 父母养你长这么大,你读书有成,现在就是你报答父母的时候,再说,你不结婚,你老了咋办? 父母要你结婚,根本就是爱你疼你,怕你将来,年纪大了,一个人孤单,等父母老了,你就无依无靠。 甚至你有病有灾,连个倒水照顾的人都没有…… 女子以泪洗面,我不过就是要保持单身,何至于担上不孝的罪名? 可父母要死要活,你再不结婚我们就死给你看! 女子最后一道防线,彻底垮了,她知道父母疼她,爱她,她也明白,她不结婚,将会永远受到指责。 她就不明白了,她不结婚,跟别人有何干系?她的一生,难道就不能自己选择? 她摇摆不定,在父母胁迫之下,她选择了妥协,眼泪夺眶而出。 她回想起上大学以来,她抗争了11年,还是没能抗住世俗的压力。 事到如今,她不结婚就对不起所有的人,难道自己的坚守错了?自己不该有自己的生活! 她心里矛盾,一边妥协着前去相亲,一边骂自己懦弱,怎么可以就这样没有原则? 相亲的对象她不喜欢,可爹妈看上,对象给她钱花,开始对她相当不错。 她心如死灰,此生就这样了,她同意结婚,父母看她改变,给她钱花。 女子感到,也许父母和对象都很爱她,亲戚们也满意了。 唯独自己的悲伤如炬,烧的自己不想活了,她感觉自己最大的价值,不过就是结婚而已。 她的学习,她的奋斗,她的工作,她做出的种种的成绩,在父母眼里,都不重要。 她保持单身,独立幸福,她心满意足,可是在父母亲戚们看来,她大逆不道! 对象看她接受了自己,蹬鼻子上脸,和她生气,女子受不了了,回家告诉父母,可父母不但不正视问题,反而要她忍一忍就算过去。 女子绝望,她在朋友圈发布了消息: 我懦弱,我不行,我下不定决心,所以我听话,我相亲结婚…… ……如果可以的话,我的朋友我再麻烦你一下,把我火化了,帮我把骨灰扬了…… 12月10日,女子如期举办了婚礼,随后,她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完成了任务了。 她登上7楼,看到一楼有个院子,她有些害怕: 对不起了,我只找到这样的机会…… 女儿一跃而下,当场摔死,12月11号,女子被送到了殡仪馆火化。 不知她的父母作何感想,亲戚们可曾后悔对她的道 德绑架?强扭的瓜不会甜的,留下的是一生的悔恨。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女子父母以死相逼、亲戚道德绑架,迫使她违背意愿结婚。 父母以死相逼,是悲剧的重要原因,亲情不应成为干涉自由的枷锁。 父母应尊重女儿的想法,她虽然是父母的女儿,但她是个个体,有自己的想法,尊重才是最好的选择。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