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万失信被执行人:个人破产法能破解“执行难”吗? 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长

乌镇小导游一枚 2025-12-12 20:18:17

850万失信被执行人:个人破产法能破解“执行难”吗? 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长期在850万人附近波动,“推出全国个人破产法,让负债者破产解决执行难”的呼声日益高涨。但这一设想并非“一破了之”,背后藏着复杂的法律逻辑与现实考量。 核心痛点:43%案件“执行不能” 最高法数据显示,执行案件中约43%属于“执行不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并非故意逃债。我国早已出台《企业破产法》,但个人破产制度长期空白,50%的个人被执行人案件缺乏合法退出渠道,只能陷入“债权人难追债、债务人难重生”的僵局。 制度价值:给“诚实不幸者”重生机会 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是“宽容失败”,并非纵容逃债。深圳、厦门已试点相关条例,首位破产人经四年考察后,未清偿债务获免除。制度通过清算、和解等程序,让诚实债务人在偿还能力范围内偿债后重归正常生活,同时保障债权人平等受偿,比单纯“限高”更能平衡各方利益。 推行关键:防逃债+补配套 全国性立法仍面临多重挑战:需设置高申请门槛和有限免责机制,严厉打击转移财产、虚假破产等行为;还要完善个人信用体系、财产申报制度等配套,避免异化为“逃债工具”。目前《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已纳入个人破产内容,正从地方试点走向全国规范。 个人破产法不是解决“执行难”的万能钥匙,却能为合理债务清理提供法治路径。它绝非让850万人简单“破产免责”,而是通过制度设计,让诚信者有出路、逃债者受惩戒,这才是破解僵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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