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宠物投毒案一审宣判:投毒致 9 犬死,被告人获刑 4 年上诉 2025 年 12 月 11 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宠物犬中毒刑事案一审宣判,65 岁被告人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获刑 4 年,其当庭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这起案件源于 2022 年 9 月,朝阳区首开畅颐园小区内 11 只宠物犬接连中毒,9 只不幸死亡,2 只流浪猫也中招。受害犬主李女士的爱犬陪伴 13 年,遛弯后出现抽搐、吐血症状,抢救无效离世。尸检确认,犬只体内均含有氟乙酸钠 —— 这是国家禁用剧毒,5 毫克即可毒死人,对猫狗毒性更强。 警方调查发现,投毒者是小区业主张某华。他因长期不满部分宠物犬随地大小便、吠叫扰民,心生报复,将剧毒物质浸泡鸡脖子等食物,投放在小区草坪、步道等公共区域。案发后,案件从 “故意损坏财物” 案由逐步升级为刑事立案,历经 9 次延审,受害犬主维权近四年。 庭审中,张某华承认投毒,但辩护方称犬只死亡与投毒无直接关联。法院认为,他在居民日常活动的公共区域投剧毒,不仅害死宠物,还严重威胁居民尤其是儿童的安全,符合《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结合其未赔偿道歉的情节,作出四年有期徒刑判决。 11 位受害犬主曾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数十万元,但因宠物价值司法鉴定暂无明确标准,一审仅支持部分诉求。 此案作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明确了公共区域投毒害宠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司法参考。目前案件将进入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