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讨薪遭暴力对待,嚣张老板终食恶果 “我不发工资,你可以去告我!”广西

微光下的暮色 2025-12-07 15:29:22

19岁女孩讨薪遭暴力对待,嚣张老板终食恶果 “我不发工资,你可以去告我!”广西防城港,一个19岁的女孩去要3000块工资,结果被51岁的老板刘某抱着狠狠摔在地上。监控里的画面看着就让人揪心,女孩每次刚挣扎着爬起来,就被他下手更狠地推搡。事后刘某还在工作群里得意洋洋地调侃,说自己“丢垃圾”,放话“有本事就去劳动局告我”。 这件事可不是简单的劳资纠纷,背后藏着的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无视和人格的践踏。据悉,被拖欠工资的不只是这个19岁女孩,还有另外5名女生,她们大多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在这家台球厅做前台或台球助教,之前都被老板突然辞退了。离职后大家就想着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可老板却以店里要每月15号统一发工资为由拖延,明明是老板主动辞退员工,按常理就该当场结清工资,这种无故拖延本身就没道理,更别说后续还动手伤人了。 从现场曝光的监控能看得更清楚,事发时台球厅里还有不少顾客,老板刘某和女孩们没沟通几分钟就情绪失控,对着身材瘦小的19岁女孩杜某某动手,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用力拉扯,直接狠狠甩摔在地,女孩倒地后他还没停手,继续推搡拉扯,好几次女孩挣扎着爬起来,又被他再次推倒,旁边同伴上前劝架都拦不住。更过分的是,事后女孩去医院检查,头部、颈部等多处都出现受伤疼痛的情况,医生还建议住院观察,可老板刘某不仅毫无愧疚之心,反而在工作群里颠倒黑白,说自己没打人只是“丢垃圾”,还嚣张挑衅“丢垃圾也犯法吗”,用极其侮辱人的话语物化讨薪女生,完全没把别人的尊严和法律放在眼里。 其实老板的这些行为早就触碰了法律红线,拖欠工资本身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不管是哪种理由,无故拖欠员工劳动报酬都是违法行为,而动手打人更是错上加错,就算最后法医鉴定女孩损伤程度没达到轻微伤,这种暴力推搡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好在事件曝光后,舆论压力越来越大,当地相关部门很快就介入了,劳动监察大队核实情况后,督促涉事台球厅在12月4号前结清了6名女生的全部工资,警方也在12月5号发布通报,依法对老板刘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涉事的台球厅之后也大门紧闭歇业了,之前附和老板指责女生的相关人员也删除言论关闭了评论区,也算给了女孩们一个交代。 不过很多人看完这个处理结果还是觉得不解气,觉得光是结清工资和行政拘留,对如此嚣张的老板来说惩罚力度不够。毕竟女孩不仅没拿到工资,还遭受到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医疗费、误工费这些合理支出都该由老板承担,而且这种恶意欠薪加暴力伤人的行为,影响特别恶劣,要是惩罚太轻,可能没法给其他无良老板敲响警钟。现实里,很多小微企业、路边小店招人时都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工资发放全看老板心情,一旦出了欠薪纠纷,员工维权往往很困难,不少人因为怕麻烦、没证据,只能忍气吞声吃哑巴亏,这次6名女生勇敢站出来维权,最终能拿到工资、让老板受到处罚,也给很多遇到类似情况的打工人提了个醒,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千万别忍。 遇到欠薪或者暴力对待,大家一定要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得及时报警,让警方固定现场证据,不管是打人行为还是后续维权,证据都特别关键;然后尽快去医院检查,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这些都是后续可能索要赔偿的依据;还要收集好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工牌、考勤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还有能证明欠薪金额的工资条、沟通记录等,有了这些证据,不管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是申请劳动仲裁,都能更顺利地拿回自己的工资。现在多部门也在严打恶意欠薪行为,还有专门的线上投诉平台和热线,维权全程免费,不用怕麻烦也不用怕没人管。 老板按时发工资是基本责任,尊重员工是做人的底线,每个打工人的劳动都该被认可,辛苦赚来的工资也该被保障,像刘某这样无视法律、践踏他人尊严的行为,注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劳动者也该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遇到不公时不用退缩,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才能不让自己的付出白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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