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买下6楼房屋,给父母住!结果,邻居却不准她用电梯,父母每天爬楼,对此叫苦不迭,原来,加装电梯时,原户主反对,没有支付分摊费用,这意味着电梯落成,该户也无权使用。为了不让让父母承受“爬楼之苦”,她愿意支付9.7万余元分摊费,但邻居还是不准她用 母亲的膝盖早在三年前就查出了退行性病变,每爬一级台阶,都得拿手扶着栏杆缓两秒,到了六楼,裤腿都浸出薄汗,坐在沙发上半天站不起来。 父亲上周拎着两袋菜往上走,刚到三楼就捂着胸口蹲下去,脸色发白的样子,把女子吓得当场就哭了。她不是没试过搀着父母慢慢走,可父亲有高血压,爬楼时呼吸粗得像拉风箱,每回走完,降压药都得加半片。 她先找了业委会,把准备好的转账记录递过去,说“这9.7万是当初的分摊费,我一分不少补上”。可业委会的大爷摇着头叹气:“不是我们不收,是其他业主不答应。 你家原户主当初闹得凶啊,说电梯挡他家采光,天天去物业拍桌子,我们这电梯晚装了仨月,施工队的误工费都是我们几家凑的。现在你说补钱就用,他们觉得这事儿太便宜那户原主了。” 她又挨家挨户敲邻居的门,敲开的门里,有人指着自家窗户说“你看这玻璃,当初为了迁就你家原户主改了施工方案,现在采光比预期差了一截”; 有人递过来一张皱巴巴的分摊费收据,“我们这钱是去年开春交的,等电梯等了大半年,你现在一句补上就能用,那我们等的这些日子算什么?”也有心软的邻居劝她“再等等,我们再商量商量”,可转头就被其他业主拉到一边说“规矩破了,以后谁都能钻空子”。 她不是不理解邻居的气。加装电梯本就是老旧小区里的“难事”,高楼层盼着方便,低楼层嫌挡光,她家原户主占着高楼层却站在反对队里,等于把两边的矛盾都搅了一遍。现在她接了这房子,邻居的不满自然落到了她头上——那9.7万是钱,可邻居记着的是当初扯皮的糟心,是多等的时间,是改方案多花的钱。 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说,房屋卖出去,对应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也跟着转了,电梯是小区共有设施,只要补缴了该户应承担的分摊费用,新业主就有权使用。可道理归道理,邻居的情绪不是法条能抹平的。她看着父母每天早上扶着墙出门,晚上拖着腿回来,实在等不下去,才把材料递到了法院。 这事儿根本不是“补不补钱”的事儿。老旧小区里,加装电梯的每一分钱、每一次协商,都裹着邻居们实打实的生活情绪——有人为了装电梯攒了半年退休金,有人为了协调方案跑了十几趟物业,这些情绪不会因为房屋换了主人就消失。新业主的居住需求是真的,邻居们攒下的委屈也是真的,卡在中间的,是当初没说清的“旧账”,和没立好的“新规矩”。 说到底,老旧小区的便利改造,不光要把电梯装起来,还得把“后续怎么用、换人怎么接”这些事儿提前说透。不然哪怕电梯通了,邻里间的疙瘩没解开,那点便利也会被磨成堵心的事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