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日本突然宣布了 12月5日,日本检方宣布对一名猥亵冲绳未成年少女的驻日美军士兵不予起诉,连个像样的理由都没给。这事儿瞬间点燃民众怒火,凭什么施暴者的“名誉隐私”比受害少女的权益还重要。 稍微了解内情的人都清楚,这起案件根本不是“证据不足”那么简单。警方早就根据受害少女的清晰证词和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这名20多岁的美军士兵和少女素不相识,光天化日之下在基地外实施猥亵,得手后仓皇逃离,整个过程脉络清晰,铁证如山。可那霸地方检察厅一句轻飘飘的“有必要保护涉案人员的名誉和隐私”,就把受害者的痛苦和尊严抛到了九霄云外。要知道,受害的还是个未满18岁的孩子,她鼓起勇气报警,期待的是正义的伸张,结果换来的却是施暴者全身而退,这种二次伤害比事件本身更让人心寒。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事儿压根不是个例。冲绳县的统计数据摆在那儿,从1972年到2023年,驻日美军及军属在当地犯下的刑事案件就有大约6200起,杀人、强奸、抢劫这些恶性犯罪样样都有。就在今年,冲绳法院还刚判了两名美军士兵,一个因性侵未成年少女获刑5年,另一个因性侵致人受伤被判7年,可即便如此,类似的案件还是层出不穷。为什么这些美军士兵敢在日本的土地上如此肆无忌惮?答案就藏在1960年签订的《日美地位协定》里。这份协定明确规定,美军人员在日本涉嫌犯罪时,美方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简单说就是日本的法律管不了这些“特殊客人”,哪怕日方想追究,也得等美方点头放弃管辖权才行。 这就形成了一个离谱的“法律黑洞”:美军士兵在日本犯了罪,日本警方往往只能调查,却没有独立审判的权力,最后要么交给美军内部处理,要么就像这次这样不了了之。日本检方给出的“保护名誉隐私”理由,说白了就是个遮羞布,真正的原因是他们在《日美地位协定》面前根本没有底气,不敢也不能对美军士兵依法追责。为了维持所谓的“日美同盟”,日本政府硬是把本国公民的安全和权益当成了牺牲品,冲绳民众常年承受着美军基地带来的犯罪、噪音和污染,却连最基本的司法公正都得不到。 冲绳县知事玉城丹尼都忍不住怒斥,这种罔顾女性人权和尊严的行径绝不能被原谅。可愤怒归愤怒,日本政府始终没有勇气去修改那份不平等的协定。他们每年要给美军支付巨额防卫经费,还要提供大量军事基地,为了依附美国,早已把民众的安危抛到了脑后。就在12月5日当天,冲绳、熊本等地的民众已经走上街头抗议,他们高呼“美军基地撤出冲绳”的口号,用行动表达对政府包庇美军暴行的不满。这些抗议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几十年积累的民怨总爆发,冲绳民众为了争取权益已经抗争了近7000天,却依然没能摆脱被牺牲的命运。 本质上,这起不起诉事件暴露的是日美同盟下的强权逻辑,所谓的“保护名誉隐私”不过是对弱者的漠视和对强权的妥协。当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不能为本土受害者伸张正义,反而要为外国施暴者的“名誉”让路,这样的司法公正简直是个笑话。受害少女的创伤可能需要一辈子去治愈,而施暴者却能凭借特殊身份全身而退,这样的结果不仅寒了冲绳民众的心,更让全世界看清了不平等协定下的正义缺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