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蹲坑4小时?这是去厕所里“创业”了吗? 说实话,混迹职场这么多年,见过带薪摸

风沙洗礼 2025-12-05 19:51:57

一次蹲坑4小时?这是去厕所里“创业”了吗? 说实话,混迹职场这么多年,见过带薪摸鱼的,没见过把公司厕所当成自家卧室的。 最近苏州这个案子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一位老兄,入职十多年的工程师,一个月里有14次待在厕所超过1小时,最离谱的一次蹲了快4个小时!结果被公司炒了,他还觉得冤,反手就是一个起诉,张口就要32万赔偿金。 咱平心而论,谁还没有个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但这哥们的操作实在太迷。他说自己有痔疮,可一不请病假,二不跟领导报备,直接玩“失踪”。公司找人都找不到,最后调监控才发现人都在厕所里。 更绝的是,这哥们被开除后,拿出的看病记录还是事发之后补的。这就好比先斩后奏,还想让公司买单,这逻辑我是没看懂。 法院这次判得很清醒:驳回!理由很硬核——生理需求得有合理范围,4个小时显然超纲了。而且公司规章制度甚至经过了民主程序,你当初也签了字,程序合法合规,这锅公司不背。 最有意思的是结局。虽然法院判公司赢了,但在二审调解下,公司还是给了30000元“补助款”。注意,这叫补助,不叫赔偿。说白了,这是公司看在老员工份上给的最后一点体面,也是法院为了“案结事了”做的努力。 这事儿给咱们打工人都提了个醒: 第一,带薪拉屎可以,但别把老板当傻子。互联网时代,你的考勤、监控、产出,数据全是透明的。 第二,真有病就走正规流程请假。公司有带薪病假你不用,非要硬抗或者硬磨,最后理亏的是自己。 第三,法律保护劳动者,但绝不保护“老赖”式员工。想靠碰瓷公司发家致富?这条路早就堵死了。 这3万块钱拿得烫手不?大家怎么看这种“神级摸鱼”?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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