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一审获刑16年半! 12月4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

清青松 2025-12-05 06:22:18

贵州银行原董事长李志明,一审获刑16年半! 12月4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原“一把手”李志明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引发关注。 法院审理查明,2013 - 2023年,李志明在湖北银行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发放等事项上“开绿灯”,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310万余元,部分还未实际到手。2018 - 2020年,他担任贵州银行要职时,明知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规发放贷款3.04亿余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李志明行为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不过,鉴于其受贿有未遂情节,且退缴部分赃款,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7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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