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查了一下,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原来提出议案的是赵宏教授!这并非她首次发

亿点露丝 2025-12-04 10:41:37

刚查了一下,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原来提出议案的是赵宏教授!这并非她首次发表此类观点,此前在多个公开场合,她都称有违规记录者找工作会很麻烦,这样对他们不公平。 她反复强调要给违规者重新开始的机会,却未考虑那些受违规行为影响的人。我第一次听她讲是在校园宣讲会上。 赵宏教授此前提出关于违规记录的问题,认为应给违规者改正机会,让他们有“记错”过程。但这真的仅靠给违规者改正机会就能解决吗?显然不能。下面我用真实案例反驳赵宏教授的观点。 赵宏女士任主任的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自2004年起与瑞典隆德大学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共同举办人权法硕士项目,由瑞典提供经费,为中国培养“人才”。 某次校园宣讲会上,一名男生举手发言:“我和团队做项目,因一名成员违规,整个项目取消,论文也延期提交,影响太大,我怎么找工作?”项目取消和论文延期是因同伴违规,影响显而易见,那违规者是否应有改正机会? 显然应有,但这机会应给违规者本人吗?显然不该,应给受其影响的人一个公道。再如周倩,因室友作弊,她的保研名额被取消。 周倩认为改正错误需付出实际努力,而非简单删除记录。针对赵宏教授给违规者改正机会的观点,我们应进一步思考,怎样公平地给违规者第二次机会? 我认为可建立恢复机制,让违规者一定程度上“偿还”过错,如做补偿性工作、向受影响的人道歉、接受培训等,将过程整理成“修复报告”,让HR了解过程和结果。 对违法的宽恕是对公平公正最大的不公。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关键在“改”字。 以上仅为个人想法,接下来我会采访更多受影响的毕业生和处理违规记录的HR,了解他们的看法。 评论区说说你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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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树森林

枫树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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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00:08

赵丽丽也是这样说的

亿点露丝

亿点露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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