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男子将自己的爱车借给朋友,万万没想到,朋友将车辆丢失,未能找回。男子要求朋友赔偿17.68万元买车款,可朋友却说车子丢了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车子上没有装GPS、男子也没买盗抢险,他只愿意赔偿3万元,并且要分期给,每个月只能还500元,双方拉锯10年未果,男子一气之下,将朋友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法院判了。 2014年11月,刘航找到黄宇,说自己家要办喜事,想借用一下他的小车去撑撑场面。 之前黄宇花17.68万元买了一辆二手雅阁小车,这辆车虽然不是全新,但是外观看着不错。 平日里两人无话不谈,关系很铁,黄宇想着好友都开口了,自己肯定不能吝啬,他把车钥匙给了刘航,让他把车给开走了。 他原本想着刘航会爱惜自己的车辆,将车辆好好保管的,可几天后,他接到了刘航打来的电话。 刘航说他把车子停放在小区大门外的公路上,之后他去附近酒店休息了,等几个小时后,他休息好去开车,却发现车子不见了。 黄宇问了地址,匆匆赶了过去,两人四处寻找,把周围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可始终没有找到车辆,无奈之下,他们报了警。 可倒霉的是,刘航停车的地方正好是监控盲区,并且视线比较隐蔽,警方未能查清车辆丢失的具体情况,这辆车迟迟没有找回。 黄宇看着自己心爱的车子就这么没了,他多次找到刘航,商量赔偿的事情。 黄宇觉得,自己当初把完好无损的车子交给刘航,刘航就有责任把车子完好无损地还回来,现在车子丢了,刘航需要照价赔偿自己的损失。 可刘航却不这么认为,他说这事不能全怪他,要是黄宇在车上装了GPS定位,说不定车子还能找回来,如果黄宇买了盗抢险,也能走保险赔偿,那损失也不会这么大。 他认为黄宇也有过错,只愿意赔偿3万元,并且他手头没那么多钱,只能分期给,每个月还500元给黄宇,直到把钱还清。 黄宇气坏了,自己当初出于兄弟情谊,毫不犹豫的把车借给了刘航,现在车子丢了,刘航不仅不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还只愿意给自己3万元,连自己买车的零头都不到,这怎么可能呢? 之后为了赔偿的事情,两人反反复复拉锯了10年,这10年里,他们从原本无话不谈的好兄弟,渐渐变得剑拔弩张,昔日的兄弟情义,在这场纠纷中一点点地消磨殆尽。 2025年3月,黄宇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他觉得不能再这样无休止地拖下去了,一纸诉状将刘航告上了法庭,要求刘航赔偿自己20万元。 1、刘航将车辆丢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刘航向黄宇借车,黄宇把车钥匙给他,让他开走车辆,实际已经交付了车辆,双方之间的借用关系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刘航对车辆负有适当使用、妥善保管和完整交还的义务,如造成物品丢失、损毁的,需要赔偿。 《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保管人若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可免除赔偿责任。 就像在生活中,我们借了别人的东西,就需要好好保管,如果弄丢了或者弄坏了,就得照价赔偿。 刘航借用黄宇的车辆后,把车辆停放在没有监控且视线隐蔽的地点,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车辆丢失,存在重大过错。 至于黄宇是否在车上安装GPS和购买盗抢险,这跟车辆丢失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在没有证据证实黄宇对出借车辆及车辆丢失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黄宇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法院判决刘航赔偿黄宇15.68万元。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弄丢了别人的东西,应当按照物品丢失时的市场价值或者通过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出的价值进行赔偿。 黄宇购买车辆时花费了17.68万元,车辆丢失时,该车已经实际使用了1年3个月,考虑到车辆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情况,法院酌情判定车辆折旧费为2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刘航赔偿黄宇车辆损失15.68万元。 2、车不外借,如需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要提醒对方安全驾驶,妥善保管车辆。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朋友或者亲戚借用车辆,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有驾驶证,是否饮酒驾车等情况,因为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存在过错的,也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资格或者对方饮酒驾车,还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发生事故,车主也需承担责任。 如没必要,车不外借! 如一定要将车辆借给他人,一定要提醒对方安全驾驶,妥善保管车辆,如有损坏、丢失,需要照价赔偿。 关注@律觀法说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用户14xxx64
丢只是个借口吧
用户10xxx12
演给车主看的,知道车上没有安装GPS定位才丢的车。
沉淀Ggl
正常人谁会借车子装面子?没钱又爱装B的又能有几个好东西?
用户98xxx37
友情在金钱面前,变得一文不值。
艾老虎油的爸爸 回复 12-04 14:18
这句话说给谁的呢?!!!真是搞笑啊
天虚空
这年头,公安天网行动下,还有丟小汽车的,听说过周边熟人有丢车的吗?
爱得浪漫 回复 12-04 12:46
2014年的事
张衡 回复 12-04 13:15
这年头天网是有了,没眼看不到的人越来越多了。
用户13xxx49
不要借东西给朋友,借以前是朋友,借以后是敌人
用户10xxx40
[得瑟]
Lovin
这人是多大的病啊,要是我,三个月谈不拢就是直接起诉到法院了。
用户18xxx90
傻啊现在再买一辆这种车最多十万。还是全新
用户87xxx26
现在这钱能买全新雅阁了
大宋遗民
汽车和老婆,还有金额两百以上的钱,宁可断交也不能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