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女子,以150万拍下32间法拍房,本以为能大赚一笔。谁知9名提前签订购房协议的住户拒不退房,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女子虽拍下房产,却无法实际拥有,满心狂喜瞬间变得崩溃。 据11月28日报道,河南周口的生意人张燕,在2020年年初时拍卖一批房产,里面包含19间临街门面和13间普通住宅,打包成一个“资产包”拍卖,起拍价不到150万。 她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毕竟是法院公开处置的资产,按说权属清晰,而且当时那片区域虽然偏僻,但已经有医院落地的规划,未来升值空间肯定不小。 抱着捡漏大赚的想法,张燕在拍卖会上果断举牌,最终以149.776万元的价格成功拍下了这32套房产,第二天就爽快地全额打款,拿到了盖着法院鲜红公章的《成交确认书》。 那会儿的她,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想着等周边发展起来,这些房子无论是出租还是转手,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可让张燕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份看似稳妥的“财富保单”,转眼就变成了让她头疼六年的麻烦。 当她兴冲冲地去收房,准备规划后续的装修和出租事宜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泼了一盆冷水——好几套房子里都已经住了人,对方拿出了和原房主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付款凭证,明确表示房子是他们先买的,坚决不肯搬走。 原来,在法院挂拍之前,这套房产的原债务人早就私下把部分房子卖给了这9户人家,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这些住户已经实际入住,形成了既定事实。 这一下,张燕彻底懵了。她手里拿着法院的成交确认书,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房主,可实际占有房子的住户却拒不认账,甚至面对法院张贴的腾退公告,也摆出了“誓与房子共存亡”的架势。 一边是有司法确权的合法竞买人,一边是态度坚决的实际占有者,张燕夹在中间,彻底陷入了两难。 她原以为法院会出面解决问题,毕竟司法拍卖的资产,法院有义务负责腾退交付,而且最高人民法院也有明确规定,严禁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标注“不负责腾退”的条款。 接下来的六年里,张燕的生活几乎被这场房产纠纷填满。法院并非完全没有动作,2020年3月和8月,先后两次张贴了“勒令搬离”的公告,措辞严厉;2021年9月,还出具了情况说明,承诺已经制定方案,会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可这些书面上的“强硬”,最终都没有落到实处。公告贴了一次又一次,承诺说了一遍又一遍,可那9户住户依然稳稳地住在房子里,张燕始终没能真正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 看着周边配套越来越完善,医院顺利建成,新小区陆续入住,当初偏僻的地段变得车水马龙,房产价值翻了一倍还多,张燕心里的滋味别提多复杂了——法律上这些房子都是她的,可她却只能隔着玻璃,看着别人在里面安居乐业。 长期的奔波和等待,耗尽了张燕的耐心和精力。到了2024年,她已经身心俱疲,再也不奢望能拿到那些升值的旺铺和住宅,只希望能拿回当初投入的150万本金,再拿到一些合理的利息补偿,就此了结这场无休止的纠纷。 虽然和相关方面口头达成了补偿退款的协议,但事情依然没有实质性进展。直到2025年11月28日,法院执行局给出的最新回应还是“涉及占房户多、问题复杂”“补偿资金尚未到位”,只说会加快推进,却没有任何明确的时间表。 这150万本金,沉淀了整整六年。对普通人来说,这不仅是一笔巨额资金的占用,更是错失了区域发展带来的巨大红利。 张燕手里拿着最具法律效力的成交确认书,《民法典》也保障着她的物权,可司法执行的迟滞,却让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变成了一纸空文。 她的经历,给所有想通过法拍房“捡漏”的人敲响了警钟:法拍房背后可能隐藏着复杂的权属问题,要是前期尽职调查不到位,哪怕有法院的权威背书,也可能落得一场镜花水月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