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岁初中生钟某某是真没想到,自己精心算计的“14岁免罪符”,最后换来的是无期徒刑的重判!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小子行凶前特意查了14岁杀人的后果,还网购折叠刀埋伏同学,捅刺要害后补刀、撒谎逃避,全程冷血又预谋。 法律给了他未成年人的宽容,但没给犯罪脱罪的特权,无期徒刑已是顶格处罚。可我觉得,这种明知故犯、毫无悔意的恶性犯罪,“可减刑”的规定该有例外。 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保护恶魔,当孩子刻意钻法律空子作恶,就该让他付出终身无法弥补的代价,这才是对受害者的公平。 大家觉得对这类预谋型低龄恶性犯罪,该加“不得减刑”吗?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