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 9 万块给父亲买了两份保险。结果,父亲车祸去世后,保险公司却只给女子赔了 2.8 万,给她强行结案。女子气愤的找保险公司理论,可没想到,保险公司却说,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们。 女子叫李娟,父亲是货车司机,跑长途运输二十多年。去年听朋友说意外险能给家人添份保障,她就咬牙凑了 9 万,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买了两份高额意外险,业务员当时拍着胸脯说,只要是意外身故,两份保险能叠加赔付,总额能到 18 万。 父亲出车祸那天,是在送货途中被一辆失控的小轿车追尾,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父亲当场去世,事故报告里写着父亲系了安全带,没有任何违规操作。李娟处理完后事,带着所有材料去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对方算出 2.8 万的赔付额,还直接给了结案通知书。 李娟拿着通知书手都在抖,她反复问理赔员怎么回事,对方只说按合同条款来。她回家翻出两份保险合同,从头读到尾,终于在附则里找到一行小字:驾驶营运车辆发生意外,赔付比例降为 15%。可她买保险时,业务员根本没提过营运车辆有赔付限制,只说父亲的货车有正规手续,完全符合投保条件。 第二天李娟再去保险公司,理赔部主管拿出一份投保单附件,上面有她的签名,附件里列着十几条免责和赔付比例调整条款,营运车辆那条就在其中。李娟说自己从没见过这份附件,签字时业务员只给了她主合同,说其他都是统一格式的备案文件,不用细看。主管说公司系统里有她的电子签名记录,签字就代表认可所有条款,2.8 万已经是按最高比例算的,再闹也没用。 李娟去找当初的业务员,对方已经离职,电话里只说可能当时忙忘了提醒,让她跟公司协商。她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每次都被转到理赔部,得到的答复还是一样。有次她在公司大厅等着要说法,被保安以影响办公为由请了出去。 李娟不甘心,拿着合同去咨询法律援助。律师看了材料后告诉她,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免责条款和赔付限制条款作出明确说明,没说明的条款不生效。她的主合同里没提营运车辆赔付比例,附件没有单独签字确认,业务员也没举证说过相关内容,这份条款对她不具有约束力。 律师帮李娟整理了证据,包括和业务员的通话录音、投保时的聊天记录、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还有其他几位同样在这家公司投保、遭遇类似问题的投保人证言。李娟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全额赔付 18 万。 庭审时,保险公司坚持说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投保单附件有李娟的签名,符合流程。李娟的律师当场播放了业务员的录音,录音里业务员承认没详细说明赔付比例调整条款,还指出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存在漏洞,附件没有单独提示,也没让投保人抄录确认语句,不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相关赔付比例调整条款无效,判决保险公司在十日内支付李娟全额保险金 18 万,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娟忍不住红了眼,她终于给去世的父亲一个交代。 一周后,保险公司按判决支付了全部款项。李娟把自己的经历发到网上,提醒大家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尤其是免责和赔付相关的内容,不清楚的地方要让业务员书面说明,重要条款最好单独签字确认,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她也希望保险公司能规范投保流程,如实告知投保人相关权益,不要再用格式条款钻空子,让保险真正成为保障而不是麻烦
花9万块给父亲买了两份保险。结果,父亲车祸去世后,保险公司却只给女子赔了2
图图翻过优雅高山
2025-11-27 0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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