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8岁的袁大爷,酒后要去洗浴中心,打车后竟怀疑司机绕路,到地方后他不仅没

芹姐说法 2025-11-24 02:43:43

内蒙古,68岁的袁大爷,酒后要去洗浴中心,打车后竟怀疑司机绕路,到地方后他不仅没给车费直接想走,司机追上去理论,他反倒辱骂司机,还先动了手,司机反抗将其掀翻,袁大爷爬起来又拿易拉罐砸司机,结果自己右膝盖摔成轻伤二级,之后他报了警,让司机担责没成功后,又起诉索赔4.9万余元,最终诉求被驳回! 袁大爷喝完酒出来,走路都有点晃悠,他心想这大冷天,去洗浴中心泡个热水澡,再搓个背,那得多舒坦。 于是,袁大爷走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司机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看着袁大爷那醉醺醺的样子,有点不情愿,但还是让他上了车。 很快,车就到了洗浴中心门口,司机停好车,回头跟袁大爷说,大爷,到了,您下车吧。 袁大爷瞅了瞅窗外,突然就火了,你绕什么路,这哪是我要去的地方。 司机一听,愣了,大爷,这不就是您说的洗浴中心吗,我可没绕路。 袁大爷哪肯信,他觉得自己喝了酒,脑子虽然有点晕,但路还是认得的,你少糊弄我,我走过的路比你吃过的盐都多。 司机也有点急了,大爷,我真没绕路,您要是不信,我可以给您看导航记录。 袁大爷不管这些,他直接推开车门,抬腿就要走,车费?什么车费。 司机一看,这不行,我拉你过了,你不能白坐车。 他赶紧下车,追上袁大爷,大爷,您还没给车费呢? 袁大爷更火了,你还好意思跟我要车费,你绕我路,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说着,袁大爷就指着司机的鼻子骂了起来,你这种人,就是缺德,为了多赚几个钱绕我路。 司机是真没想到自己好心拉个客,还惹上一身骚,大爷,您别乱说,我真没绕路。 袁大爷哪听得进去,他骂着骂着,就抬脚踹了司机一脚。 司机没想到袁大爷会动手,他本能地抓住袁大爷的脚,用力一掀,袁大爷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一摔,袁大爷可清醒了不少,他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更横了,你竟然敢打我,我今天跟你没完。 说着,他就捡起地上的一个易拉罐,朝着司机就砸了过去。 司机一看,赶紧躲闪,但还是被易拉罐擦到了胳膊,他火了,这袁大爷也太不讲理了,他冲上去,推了袁大爷一把。 袁大爷没站稳,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次摔得更狠,右膝盖直接磕在了地上。 这时,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有的说袁大爷不对,喝多了酒就耍酒疯,有的说司机也不该动手,有什么事应该好好说。 袁大爷躺在地上,捂着膝盖,报了警。 民警把袁大爷和司机,都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袁大爷一口咬定司机绕路,还打他,要求司机负刑事责任。 司机拿出导航记录,证明自己没绕路,是袁大爷喝多了酒,无理取闹。 民警调查发现司机确实没绕路,是袁大爷自己喝多了酒,记错了路。 而且,是袁大爷先动手打的司机,司机属于正当防卫。 袁大爷一听,不干了,他觉得自己受了伤,司机就得赔他钱。 于是,袁大爷一纸诉状,把司机告上了法庭,要求司机赔偿他各项费用共计4.9万余元。 那么,司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袁大爷拒付车费,还先辱骂、踢踹司机,这明显是不法侵害行为。 司机在遭受这些不法侵害时,为了制止袁大爷的进一步攻击,采取了掀翻、推倒他的行为。 从整个过程来看,司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采取的制止措施。 而且,司机在反抗过程中,并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 虽然袁大爷最终右膝盖摔成了轻伤二级,但这是在他先动手攻击司机,司机为了自卫而采取的合理反抗行为导致的。 这种伤害结果,并没有超出一般人在面对类似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而可能造成的损害范围。 所以,司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 袁大爷起诉司机索赔4.9万余元,这钱司机该赔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袁大爷作为不法侵害人,他先挑起事端,对司机进行辱骂和攻击,司机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反抗的。 在这种情况下,司机不需要对袁大爷的受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看,袁大爷要求司机赔偿4.9万余元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司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些得袁大爷自己承担,因为是他先动手打的人,司机是为了保护自己才采取的反抗措施,所以,袁大爷的受伤,只能说是他自作自受。 袁大爷受伤,司机不应该是防卫过当吗? 这主要看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了,如果司机在反抗过程中的力量,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程度,造成袁大爷的,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防卫过当造成损害的,防卫人也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司机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构成防卫过当。 最终,法院认定司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驳回了袁大爷的索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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