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进行120社会服务 (峇株巴辖20日讯)母亲因疏忽导致刚出世50天的女儿从8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1-22 14:39:18

还需进行120社会服务 (峇株巴辖20日讯)母亲因疏忽导致刚出世50天的女儿从80公分高的台上跌伤,被提控上地庭后,遭判处罚款7000令吉,并须进行120小时的社会服务。 这名31岁母亲努鲁哈雅(家庭主妇)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被控于去年12月11日上午9时左右,在峇株巴辖县龙引甘榜泵务达拉的住家,因疏于照顾,导致女儿跌伤。 被告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 31 (1) (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罚,罪成可判罚款高达5万令吉,或监禁长达20年,或两者兼施。根据案情,警方是接获医院院方投报,指一名女婴头部及下颚受伤。女婴当时是由被告及其家婆送入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调查发现,出生50天的女婴是从更换纸尿片的台上,即80公分高处跌下,当时被告把女婴留在台上,自己则走到厨房泡奶。当听到女儿哭声时,被告冲上前察看,发现女儿已跌伤。 本案主控官是莎丽法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西蒂法哈卡立律师代表。 法官奥斯曼除了判处罚款7000令吉,也限令被告必须守行,并由一名担保人以2000令吉保金,确保须在6个月内进行120小时社会服务。 法官在宣判时提醒被告,虽然她不是故意让女儿跌倒,但她必须对自己的孩子保持警觉及负责任,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及健康。 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7个月监禁代替。被告随后缴清罚款。 柔佛人 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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