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刀蹲守门口,捅人十刀致死,当庭还敢喊“正当防卫”?成都这起命案真的刷新三观! 法律明确说了,正当防卫得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哪有提前藏刀等着人开门就行凶,反咬受害者的道理?更离谱的是,案发后先拿精神病鉴定当挡箭牌,开庭又翻供说没病,这操作分明是想钻法律空子。 受害者从求助物业到遇害等了半小时,保安到场不查危险物品、不提醒别开门,物业的失职难辞其咎。凶手家人那句“你女儿失生命,我女儿失自由”更是冷血,监护人没看好精神病人,本身就该担责。 精神病从不是免死金牌,正当防卫也不是凶手的遮羞布。法律要的是公平正义,不是让好人受冤、坏人钻营。你觉得这起案子该怎么判才合理?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