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洗钱等,原副省部级洪礼和被福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

北京人郭译仁生活 2025-11-20 00:18:46

涉嫌受贿、洗钱等,原副省部级洪礼和被福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洪礼和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洪礼和涉嫌洗钱案,由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并案处理。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礼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洪礼和利用担任江西省新余市长、市委书记,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简历显示,洪礼和,男,1953年11月生,大学,江西余干人。洪礼和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新余市市长,新余市委书记等职。2003年任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07年任江西省政府副省长。2013年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7年卸任。2024年6月被查;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经查,洪礼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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