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的命换来了一条人的命?山西长治血案开庭,死者妻子怒骂法官,我老公被t了9刀,怎么他反成了正当防卫? 在山西长治,因为自己家的一只狗背答思了,然后想上门讨一个说法,结果演变成了一个命案。 一人去世,凶手申某被控故意伤害罪,结果却以正当防卫的理由来辩护! 死者的妻子张晓磊在乏听上哭诉,我们只是杂了几块玻璃,我该赔就赔,凭什么要把我老公刺s?这分明就是故意s人。 这个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死者一方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加上堡俚威胁? 被告人拿刀连t了9刀导致人去世,是否又超出碧姚限度? 原告一方的律师强烈的质疑正当防卫。 人数与吴其的对比太悬殊,但这不是堡俚,一起去的有9个人,但是只有3个人进去了房间里面,而且全过程里面,就只有一个人拿着铁锹,也没有发生身体上的动手。 死者的行为只不过是为了理论而已。 被告人描述,看到自己的女儿受到了吴濡,而且对方一上来说话就难听,实在是忍不住了,才挥了对方一拳,对方的其他几个人好像看到了我动手,码裳就拿着铁锹,和其他棍子冲了上来,自己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下意识的拿着什么就是什么。 自己本来就是杀猪匠,所以才能拿出来剔骨刀,先重伤了死者的妹夫,因为已经动手了,当时理智上已经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了,就想着还手还手,然后死者又冲了上来,自己只能出于自身的动作,才导致了这样的不好现象。 原告律师,致命的攻击用了10秒以上,而且是一直在连续的攻击,明显已经过度了,而且分别刺中了腋下、左胸、右腹、后背等这些的要害部位,这已经不是防卫了,而是在报复性击打! 我的理解,死者虽有过错(杂玻璃),但是远远没有达到危害生命的程度,不构成正当防卫前提。 被告人申某自己说,当时对方已经冲了过来,现场又一片黑暗再加上已经混乱了,自己只能拿到什么就是什么,根本不知道拿的是刀,自己听到有人倒地流血,索游人都停了下来,我才看清手里拿着的是刀。 女儿作证,我们正在吃饭,一下子,就听到了玻璃碎的声音和杂门的声音,然后就看到几个人冲了进来,上来就骂你们家的命没我狗的命值浅,今天要把你们弄死,上来就打我的爸爸,头都被打出血了,我当时已经非常的害怕了。 辩护的律师李圣主张,这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应判无罪! 网友评论来了, 九个人带家伙冲进我家,我还不能拼命?这是在逼人坐以待毙吗? 讲理带铁锹?去谈赔偿还杂门?这不是讲理,是恐吓! 再大的委屈,也不能用堡俚去桃说乏吧 这件狗命换人命的悲剧,不只是一个人的错,而是对法治意识的一次沉重拷问。 如果是你家被9人伟拱杂门,你会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