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9岁女童因血管畸形去某医院治疗,术后却成了植物人。医院起初刻意隐瞒病情

茂彦学法 2025-11-10 00:51:30

河南郑州,9岁女童因血管畸形去某医院治疗,术后却成了植物人。医院起初刻意隐瞒病情,直到家属察觉异常追问,才告知孩子已醒不过来。更让家属崩溃的是,他们发现医院篡改病历、拆除监控,试图掩盖真相。 据悉,瑞瑞1岁时,她被查出喉部可能长了个瘤,不过平时没什么大症状,家人也就没太在意。 等她9岁时,父母看着她偶尔说话声音有点哑,父母决定带她去医院彻底检查一下。 接诊的是血管瘤科的主任,他态度很轻松,说这就是个“简单的注射小手术”,住院一周就能出院,不耽误孩子上学。 瑞瑞爸妈一听,心里踏实了不少,当天就办了住院手续。 2025年2月13号那天,手术按计划进行。 可术后几个小时过去了,瑞瑞却一直没醒过来。 术后,护士将瑞瑞推出来。 瑞瑞的母亲发现女儿的眼睛被纱布蒙起来,眼睛是盖起来的。 作为一个母亲的本能,她一个箭步上去,拿掉纱布,她直接崩溃了。 女儿瑞瑞眼睛没看到黑眼圈。 瑞瑞的母亲伤心得大哭。 护士却说孩子可能麻药劲儿没过,再等等。可等了一天又一天,瑞瑞还是昏迷着,眼睛闭不上,眼球上翻,瞳孔放大也没反应。 医生们开始支支吾吾,一会儿说再观察,一会儿说可能有并发症,但就是不给出明确解释。 直到2月23号,PICU的医生才把瑞瑞爸妈叫到办公室,说孩子醒不过来了,你们要有心理准备。 这晴天霹雳让夫妻俩当场瘫坐在地上。可更让他们崩溃的还在后面。 他们发现医院的病历被改得乱七八糟!术前讨论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整整13项关键资料都被篡改了,很多日期和内容对不上,明显是在掩盖什么。 瑞瑞爸妈立刻要求封存病历,医院却只给了些无关紧要的复印件,关键的手术录像和监控视频死活不肯拿出来。 他们追问监控在哪,院方要么说“设备坏了”,要么说“录像被覆盖了”,总之就是不让看。 夫妻俩越想越不对劲,觉得医院是故意隐瞒真相,甚至有组织地篡改病历、销毁证据。 他们找到郑州市卫健委投诉,卫健委很快确认了病历篡改的事实,已经立案调查。 现在,瑞瑞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像个睡着的洋娃娃,可她再也不会喊爸爸妈妈了。 她的父母每天守在床边,一边照顾她,一边配合律师整理证据,发誓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医院的行为呢?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45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术前隐瞒手术真实风险,术中或术后存在诊疗过错,导致瑞瑞术后成植物人,术后又隐瞒病情、篡改证据,完全违背医疗伦理和注意义务。 涉事人员涉嫌的医疗事故罪,面临刑事处罚;多人共同篡改病历、销毁证据的,可构成共同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瑞瑞术后成植物人,对应医疗损害一级伤残,家属可依据法律,主张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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