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刷到个新闻,某地发生灭门惨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评论区炸了锅,有人说“该!这种人渣留着也是祸害”,也有人嘀咕:“就算枪毙了他,那些被伤害的家庭就能好了吗?以后就不会再出这种事了?” 其实咱们普通人聊死刑,最绕不开的就是这俩问题:它能不能“以命抵命”给受害者公道?更关键的是——能不能像切肿瘤一样,彻底剜掉罪恶的根? 先说第一个。死刑的存在,至少给了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我有个警察朋友说过,有些家属见凶手伏法会哭,不是解气,是终于不用再耗一辈子等结果了。这种“现世报”的震慑力,客观上也拦着一些人“反正杀谁都是死”的破罐破摔。 但要说“根治罪恶”?可能想简单了。去年有个报道,一个留守儿童长大后性侵杀害女童,他自己也说“从小没人管我,不知道活着除了恨还能干啥”。你说判他死刑,能阻止下一个在缺爱环境里长歪的孩子吗? 还有那些激情犯罪——两口子吵架顺手抄了刀,酒桌上口角掏了枪。死刑能抹掉他们的命,但能擦掉那个瞬间压垮理智的贫穷、委屈、嫉妒吗? 我不是反对死刑。该严惩的恶,必须用最狠的手段钉在耻辱柱上。但咱们得明白:死刑是“止血钳”,不是“疫苗”。真正要治的,是滋生罪恶的土壤——是留守儿童的监护缺失,是被欺辱者无处申诉的绝望,是扭曲的价值观把“弱肉强食”当真理。 就像医生不会只盯着溃烂的伤口割肉,咱们也得盯着怎么让它别再烂下去。 毕竟,比“处决多少坏人”更重要的,是让更多人不必成为坏人。死缓罪犯 死刑罪 湖南执行死刑 毒枭死刑 一审死刑 死刑执行 死刑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