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黑龙江双鸭山,一男子在明知自己已婚的情况下,却给小10岁的婚外情人转账20万元,同时还保持不正当关系,妻子发现后气愤不已,直接将丈夫和第三者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转账,法官最终判决返还15万元? 这位丈夫侯某成和妻子顾某凤结婚十多年,2023年6月,侯某成认识了比自己小近10岁的韩某艳,两人渐渐发展成不正当关系。在2024年元旦那天,侯某成悄悄给韩某艳银行转账20万元,后来韩某艳虽然退回5万元,但剩下的15万再没动静。 顾某凤发现丈夫的婚外情和这笔转账后,她怎么也没想到,多年夫妻感情抵不过一场露水情缘。更让她寒心的是,这笔钱是他们夫妻共同的积蓄,丈夫却擅自拿去讨好别人。她一纸诉状,把丈夫和韩某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钱款。 法庭上,韩某艳辩称这笔钱是侯某成自愿赠与,就算要还也只该还一半,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丈夫一半”。但法官明确指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整体,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置大额财产,尤其是用于婚外情这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侯某成向韩某艳的赠与行为无效,韩某艳需向顾某凤返还15万元。法官强调,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这样的判决既是对夫妻财产权的保障,也是对婚姻价值的守护。 夫妻财产不是个人的私房钱,婚外情更不是“真爱”的借口。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关系,任何试图用金钱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行为,最终只会人财两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