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省,以后不要说“收复”了,也不要说“回归”了 关于台湾省,以后不要说“收复”了,也不要说“回归”了。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要求,我们1945年就从日本手里收复了台湾省,我们现在和台湾省要解决的是内务问题。 很多人可能没仔细琢磨过这两个词的分量,总觉得不过是随口一说的表述,可这里面藏着对历史事实的尊重,也藏着对国家主权的清晰界定。 要把这事说透,得先回到1945年那个关键节点。当年10月25日,在台北市公会堂(现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堂),国民政府代表陈仪正式接受日本驻台总督安藤利吉的投降,当场宣读的《台湾光复节公告》里明明白白写着“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这不是随便的仪式,是有国际法背书的——1943年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又再次确认了这一条款。从那天起,台湾就已经结束了日本50年的殖民统治,重新回到中国主权管辖之下,“收复”这个动作在78年前就已经完成,现在再提,反而会模糊这段早已尘埃落定的历史。 再说说“回归”,这个词大多用在曾经脱离本国主权、后来重新纳入管辖的情况,比如香港、澳门。可台湾和港澳的历史背景完全不同,港澳是近代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从中国强行租借或割占的,而台湾是日本在甲午战争后通过《马关条约》窃取的,1945年收复后就一直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从未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1949年之后,由于内战原因,台湾与大陆处于分治状态,但这只是中国内部的行政区域划分问题,不是“未回归”的问题。如果用“回归”,就等于默认台湾曾脱离中国主权,这与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准则都不相符,也会给“台独”势力制造分裂话题的空间。 现在强调不用这两个词,核心是要厘清“国家主权”和“内部治理”的界限。从法律层面讲,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一点被联合国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承认,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其地位从未改变。我们现在要解决的,是消除内战遗留的分治状态,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这属于中国的内政,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用“解决内务问题”来表述,既符合历史事实,也明确了问题的性质,避免被外界误解为“国家间的主权争议”。 可能有人会觉得,不就是两个词吗,没必要这么较真?其实还真不是小事。“台独”势力一直试图通过扭曲历史词汇来模糊台湾的属性,比如把台湾称为“国家”,把两岸关系说成“国与国关系”。我们在表述上严谨,就是在从根源上抵制这种错误认知,让更多人明白:台湾不是“待收复”或“待回归”的土地,而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任何分裂行为都违背历史潮流和法律规定。 回顾历史就能发现,从1945年台湾光复,到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再到如今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我们对台湾问题的表述始终基于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准则。每一个精准的用词,都是对国家主权的坚定维护,也是对历史的尊重。只有先把历史事实说清楚、讲透彻,才能让更多人理解国家统一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也才能让“台独”势力的分裂言论失去立足之地。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