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下各方讨论,这事应该是骗子a与农户b对接后通过第三方c转账或是转账了部分。对

反诈洞察局 2025-10-27 14:30:40

看了下各方讨论,这事应该是骗子a与农户b对接后通过第三方c转账或是转账了部分。对于第三方c来说,28万确属“账款”,但代价不应当完全由农户承受。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 1.大额转账尽量走公对公 2.如走私账必须谁买货谁付款 若事情已经发生,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而根据《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受让人在受让该财物时是善意的,即不知道这是诈骗所得。 2. 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3. 该财物已完成交付或者登记,对于金钱而言,通常是指已实际取得控制。 因而应当尽快核实农户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倘若属于当尽快为农户解除账户冻结,至少应当先解冻正常的部分。同时应当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与加大反诈力度并行,如此才能让“反诈”真正造福于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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