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马里海盗是世界公害,为何护卫军舰只能驱离,不能直接击毙 1991年索马里政府崩溃后,这个国家陷入了长达数十年的军阀混战。中央政府瓦解,沿海地区的渔民眼看着家园被战火吞噬。更糟的是,外国渔船趁乱在索马里海域非法捕捞,甚至有欧洲企业往海里倾倒核废料。2004年印度洋海啸把这些有毒废料冲上岸,彻底毁掉了当地渔民的生计。 走投无路的渔民最初只是想保护自己的渔场,驾驶小船驱赶那些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沿海军阀看到了商机,开始给这些团伙提供武器和通讯设备。到了2007年,这些人的目标变了,不再满足于驱赶渔船,而是盯上了过往的商船。亚丁湾每年有两万多艘商船通过,满载石油的油轮、装满集装箱的货船,一次成功劫持能带来上百万美元赎金。对贫困的索马里人来说,这是天文数字。 他们的作案手法越来越熟练,用装有大马力发动机的快艇在夜间接近目标,用绳索攀爬上船,拿AK-47和火箭筒威胁船员投降。船被劫持后开往索马里沿海据点,扣押船员和货物,向船东索要赎金。大部分船东为了船员安全都会付钱。这种低风险高回报的”生意”吸引了越来越多年轻人加入。 2008年索马里海域的劫船事件激增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11月14日中国渔船”天裕8号”被劫,24名中国船员和8名外籍船员被扣。11月15日装载200万桶石油、价值两亿美元的沙特”天狼星号”超级油轮被劫。这些事件逼得国际社会必须行动。 联合国安理会2008年6月通过第1816号决议,10月又通过第1838号决议,授权各国军队进入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12月各国海军陆续到达亚丁湾。中国海军12月26日派出首批护航编队,包括”武汉”号、“海口”号驱逐舰和”微山湖”号补给舰。美国、俄罗斯、印度、欧盟也派出军舰执行任务。 这些现代化军舰装备先进雷达,能在几十海里外发现可疑目标。舰上的近防炮、重机枪、导弹系统火力强大,足以瞬间摧毁小型快艇。舰载直升机可以快速升空实施空中打击。按理说消灭装备简陋的海盗应该轻而易举。 实际执行时各国军舰采取的却是非致命手段。雷达发现可疑快艇接近商船时,军舰先通过无线电警告。如果对方不听,发射照明弹和信号弹,用强光照射海盗船,同时拉响警报。海盗继续靠近就用高压水炮喷射,或发射震爆弹,用巨大声响和冲击波迫使海盗放弃。只有海盗首先开火,军舰才会使用致命武力还击。 这种看似手下留情的做法背后是复杂的法律考量。联合国第1816号决议明确规定,各国打击海盗时必须尊重索马里主权和领土完整。索马里虽然政局动荡、政府控制力微弱,但仍是联合国承认的主权国家。各国军舰在索马里领海内随意使用武力击毙海盗,可能被视作侵犯主权的军事行动,会引发外交危机。 更棘手的是法律定义模糊。《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规定,发生在国家管辖海域内的暴力行为属于”海上武装抢劫”,应由该国司法机构处理;发生在公海上的才被定义为”海盗行为”,可以由任何国家行使管辖权。索马里海盗的劫船大多发生在公海,理论上任何国家都可以抓捕并审判。问题是各国法律体系对海盗行为处罚标准差异巨大。有些国家法律中根本没有海盗罪条款,有些国家刑罚过轻,还有些国家不愿承担审判和监禁费用。 2008至2009年间各国军舰共抓获700多名海盗嫌疑人。这些人被缴械后大多数被当场释放,只有不到50人被送上法庭。一名被美国海军抓获并送往美国受审的16岁索马里少年穆萨,在法庭上听说会有律师为他辩护时竟然声泪俱下:“我不需要律师,我没钱支付费用。”他母亲对媒体说,儿子只是想赚钱让家人吃饱饭,才被人蛊惑成为海盗。 人道主义考量也是各国不敢轻易使用武力的重要原因。索马里长期战乱,民众生活极度贫困。许多参与劫船的人并非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而是走投无路的渔民和农民。劫船团伙索要赎金时通常保证人质安全,不故意伤害船员。船东支付赎金后人员和货物都能安全返还。 各国军舰在海面上日复一日巡逻,用震慑而非消灭的方式维持着脆弱秩序。他们护送一艘又一艘商船安全通过危险海域,驱散一批又一批试图劫船的快艇。这种方式虽然无法根除海盗问题,但在现有法律和道义框架下已是最可行方案。 经过多年国际护航行动,亚丁湾海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2012年后索马里海盗劫船成功率大幅下降。2013年全年海盗虽发起9次攻击但成功率为零。各国海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现可疑目标立即通报附近军舰和商船。商船公司也加强自我防护,在船上安装铁丝网、设置瞭望哨,有些甚至雇佣武装保安随船护航。 海盗问题的根源在于索马里国内局势。2017年索马里举行大选选出新总统,新政府试图重建国家机器恢复社会秩序。2015年后国际组织协助索马里政府对沿海海盗据点实施打击,取得一定成效。但索马里仍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经济以畜牧业为主工业基础极其薄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