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世半导体中国:荷兰总部相关决定在中国境内不具备法律效力,张秋明职务身份保持不变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公众号消息,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现就近期荷兰总部单方面免去张秋明销售市场部副总裁职务一事,发表声明:一、荷兰总部相关决定在中国境内不具备法律效力;二、张秋明职务身份保持不变;三、张秋明职权范围内的行为代表安世中国;四、安世中国业务运营一切正常。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安世中国所有业务活动、生产运营及对外合作均在法律与管理制度框架下有序、正常开展,不受任何外部单方面决定的影响。我们完全有能力确保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评论: 中国公司花钱买下了安世,当然包括它的知识产权,中国公司给他们市场,盘活了,也运营了好多年,为荷兰贡献了GDP和税收,结果被荷兰政府直接无理由抢去了,把公司钱冻结在荷兰,中国公司花钱买的所谓的知识产权也抢回去了 实际影响:东莞工厂因原材料(晶圆)断供,已限制出货并计划“上四休三”。背后涉及美国利用“50%穿透规则”对中资企业的技术围堵,荷兰政府配合美方行动。 这个结果舒适。荷兰折腾半天,只拿到个空壳子,却把国家信誉、国家关系和许多商业机会都赔上了,可谓是得不偿失。这起事件,应该是一个模板,以后再有国家玩荷兰那一套“没收”的把戏,尽可以照此办理,让没收变成得不偿失的空梦! 既然事情已经弄成这个样子了,那闻泰科技也可以报备商务部,让商务部发出公告,毕竟闻泰可是安世的全资股东,商务部可以发公告称:1 安世作为闻泰全资子公司,没有经过闻泰母公司的批准,不能利用闻泰的知识产权单方面独立经营,如违反将视为侵犯了闻泰科技的知识产权。中国方面将取消所有荷资企业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2 由于业务调整,以后安世荷兰公司改为荷兰分公司,不具备总部职能,安世中国将成为安世总部集团。3 对于所有安世荷兰公司高管限期一月内到中国总部报道述职,过期不到开除出安世。 应该发通知,荷兰总部取消,搬迁至中国,员工限期至中国总部报道或者报备。超期视为自动离职。荷兰安世专利归安世中国所有,未经中国安世授权均为非法使用。 关于荷兰夺企问题,不接触不回应不是最好的方式。应该明确关系回暖条件:1,恢复企业原运营模式;2,赔偿经济损失,赔偿企业实际经济损失、赔偿中国名誉损失不低于1000亿欧元;3,由首相公开道歉,并保证永不再犯;4,为展现荷兰诚意及维护与中国关系出发,要求荷兰立马转让3纳米以上的光刻机全套技术。 有个误区,我来澄清一下,当年闻泰科技收购安世的时候,是没有转让知识产权的,闻泰是获得了全部股权,但是知识产权所有者还是飞利浦以及相关的基金,安世是以被授权的方式继续使用这些知识产权,所以从法律上来说,闻泰只是股东,而不是知识产权所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