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怀孕6个月时男友车祸过世,女子坚持把孩子生下来。因女子未与男友领证结婚,所以男友意外死亡所得的80万赔偿款都打给男友父亲账户里。女子知道赔偿款里包含孩子的抚养费用,向男友父亲索要时却被告知是外人没钱分。但是女子刚生下来的儿子和之前生育的女儿有权利分钱,岂料男友父亲竟然将80万全部用来买房,房证写的却是男友父亲的名字。 湖南的刘女士在2021年结识男友,然后两个人在没有领取结婚登记证书的情况下,2022年生下了女儿。 在女儿满一岁后,刘女士在2023年又再度怀孕,家里人都希望生个儿子,正好凑一个好字。 家里本就有了一个女儿需要养,家里的经济开销也很大,刘女士的男友为了养家,不惜到千里之外的广东跑车挣钱。 刘女士在郑州的家养胎照顾女儿,男友在外跑车挣钱养一家人。本应该幸福的准备迎接即将降生的小生命的一家人,却发生了意外。 在2023年底,刘女士的男友在广东发生了车祸,当时的刘女士已经怀孕6个月,听到男友车祸的消息很是着急,但因怀孕无法前往,是男友的父母前去的广东。 男友的父母见到了自己的儿子最后一面,但最后还是没能够抢救回来,刘女士的男友去世了。 摆在眼前的就是需要选择,刘女士怀孕6个月的孩子到底要不要生下来,生下来又该如何去抚养? 男友父母的态度是尊重刘女士的态度,无论是否要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对于刘女士的女儿,男友的父母都会抚养其长大成人的。 刘女士思虑再三,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友的血脉,她想要把男友的血脉延续下去,决定生下肚子里的孩子。 男友的父母也表示,只要刘女士肯跟他们一起生活,就会把刘女士当作是亲生女儿一样看待。 再过几个月后,刘女士成功生下一个儿子,算是为男友延续了香火。在生下孩子后不久,刘女士男友车祸意外的赔偿款就下来了,总共赔偿了80多万元。 但是刘女士并没有看到这笔钱,因刘女士跟男友并未领取结婚登记证书,所以这笔钱只能打给男友的父亲的账户上。 眼看孩子越来越大,需要上户口了。但是刘女士却没有让儿子落户在男友家,而是跟随自己落在了老家。 既然男友已经过世,刘女士也不好总是在男友的父母家里一起生活,就决定要带着儿子女儿一起出去住。 但是养孩子需要钱,孩子以后的上学都需要钱,而男友的赔偿款里肯定有孩子的抚养费用,而且还应该有自己的那一部分赔偿款,于是找到男友的父亲索要。 但是男友的父亲却表示,刘女士是外人,是没有赔偿款的,赔偿款只是给近亲属的。 刘女士也明白,她在法律上跟男友上没有关系的,所以赔偿款没有她的也无可厚非。但是刘女士生育的儿子女儿应该有抚养的费用,这笔钱应该给刘女士。 这时男友的父母表示,在男友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曾经交代了,要给孩子留下个房子,所以男友的父母把赔偿款用来购买了一处房产。 刘女士知道男友的父母买了个房子,但是房子是男友父亲的名字。说是最后房子会留给孩子,但是孩子还这么小,以后的生活费和上学等各项的费用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刘女士的男友过世后,其遗产应该按照顺序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但是男友意外过世给的赔偿款,却不属于遗产的一部分,因此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割。 死亡赔偿款应该按照近亲属分配原则,需要照顾到年长的赡养费用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等。 根据《民法典》第1045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刘女士男友还有爷爷奶奶,所以80万的死亡赔偿款里应该有赡养费用,刘女士生育的儿子女儿也应该有抚养费用这笔钱。 但是男友的父母也没有把钱给到刘女士的儿子女儿身上,而是将全部的赔偿款都用来买了房子,而且还是写的男友父亲的名字。 虽然男友的父母是在完成男友的遗愿,而房子最后肯定也是要给2个孩子留下的,如今写谁的名字,倒是无所谓,反正刘女士也不会去争夺房产。 但是2个孩子的抚养的确不是她一个人能照顾好的,所以她还是很需要那笔抚养费用的。 而且在购房的时候,刘女士也的确不知道是用这笔赔偿款买的房,所以男友的父母算是占用了2个孩子的抚养费用。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解决,刘女士和男友的父母各执己见。 男友的父母希望刘女士把小孙子的户口迁回来,但是刘女士希望把2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拿出来给她养孩子用,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最后双方经过多方的协商,最终达成统一的目标: 房子最后肯定是要留给2个孩子的,至于2个孩子的抚养费用,则由男友的父母多加帮衬,由刘女士和男友的父母共同抚养孩子长大。
湖南刘女士怀着6个月身孕时,没领证的男友跑车出事没了,事后80万赔偿款全进了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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