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脸太大了! 广东江门开平市一处小区的业委会贴出布告,要求小区业主三日内清除所养的犬只,理由是滋生蚊虫、传播病菌,否则后果自负。 这里面我就搞不懂了,业委会有这个权力禁止小区居民养狗吗?我记得业委会只是业主自治的组织,应该没有强制力吧? 滋生蚊虫这个理由也太牵强了!众所周知,死水湾处容易滋生蚊虫,难道这个死水湾是狗尿呲出来的? 传播病菌这个理由有依据吗?经过免疫的宠物狗应该很干净吧!否则,养狗业主不得全病倒了? 幸亏上级政府指出业委会滥用职权,责令它撤除告示,否则它真是把自己当盘菜了!
“家人们快看这离谱事!广东江门一居民在家睡觉,‘灭蚊’人员突然闯进来,把人家好几
【8评论】【2点赞】
用户10xxx27
支持,猫狗乱叫影响他人
圆满
业委主任可能闻得马🐴屁多,🦷也许想闻得更多……所以全力把马的🐴屁股来拍……😂😂😂😂😂
别问我事谁
拿着鸡毛当令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虽然算是做好事吧,但也得懂的用什么有关的法律法规才行!
用户42xxx59
文明城市,这次灭蚊不够文明
行运超人Lin
业委跟物业公司一样,没有执法。如公布所说,要清理犬只必须依靠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