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冒名警察学院办报考指导班#【有机构擅自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举办报考指导班!校方称将追责】#山东警察学院称将追责冒名机构#10月15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山东警察学院获悉,近日,某培训机构人员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于山东警察学院文东校区举办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相关信息。学校指出,该信息发布擅自使用学校名称,存在误导公众、损害学校声誉等不当行为。
据山东警察学院的声明,学校设有官方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用于发布信息,所有涉及学校的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信息,均以官方平台发布内容为准。另外,学校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在校内外举办任何形式的“警察类院校报考指导班”等收费培训或咨询活动。该类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凡擅自使用学校校名(含中英文全称、简称)、校徽、校区照片、教师姓名等进行招生宣传、商业推广的,均属于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