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5年,湖南岳阳,一女子在常去的一家面馆花了6块钱点了一碗面,结

无敌平头哥 2025-10-13 11:45:54

“冤不冤!”2025年,湖南岳阳,一女子在常去的一家面馆花了6块钱点了一碗面,结果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她不小心摔倒在地,导致骨折和十级伤残,女子直接起诉店家索赔21万元,店家表示很冤枉,怎么别人都没事,就她摔倒了?法院最终是这么判的。 事情发生在一天中午,女子像往常一样来店里吃面,她点了一碗最普通的汤面,付款后端着面转身,正要走回自己常坐的位置,店里入口处有一处不太显眼的斜坡连接台阶,她穿着高跟鞋,一时没留意脚下,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当时周围有几位顾客,有人赶紧上前帮忙,面馆老板也闻声赶来,并协助将她送往医院,经过医生的诊断,女子这一摔造成骨折,后续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医生建议伤休半年,护理三个月,营养补充两个月。 当时女子认为,面馆在斜坡处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地面防滑措施也不到位,才导致她滑倒,于是向店家提出赔偿要求。 但店老板感到非常委屈,他解释说,这个斜坡已经存在多年,也做了防滑处理,从未有顾客反映有问题,女子作为老顾客,对店内环境应该很熟悉,而且当天其他客人都正常走动,没有人觉得地面不安全。 老板猜测,可能是因为女子当时穿着高跟鞋,走路时分了神,才发生意外。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女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重点考察了几个方面:首先是面馆作为经营场所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次是女子本人是否存在疏忽。 根据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面馆在斜坡处确实贴有防滑条,并非完全没有防护,而多名顾客也证实,店内地面的高低差并不突兀,普通行走时稍加注意即可避免危险。 法官认为,女子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又是多次光顾的熟客,对店内环境有基本了解,在行走时本应更谨慎,尤其是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当相应提高。 另一方面,法院也指出,面馆虽然做了基础防滑,但斜坡与台阶交界处的高低差确实存在潜在风险,作为营业场所,面馆有责任通过标识、提醒或进一步改造来降低风险,因此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女子本人承担主要责任,而面馆承担次要责任,比例划分为85%和15%,判决面馆赔偿女子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这起案件也引发不少思考。 现实生活中,很多口味受欢迎的小店,装修普通,设施简单,顾客也习以为常,但在法律层面,经营者的安全义务和消费者自身责任之间需要找到平衡。 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一味偏向任何一方,而是基于事实划分责任,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考虑到小商家的实际经营情况。 这个结果或许不为每个人认同,但它体现了一个核心:法律的判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不是简单以“谁受伤谁有理”或“谁开店谁负责”来做决定。 在公共场所,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而商家也需在合理范围内尽到提醒与防护义务。只有双方都多一份注意,才能避免类似的意外发生。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女子餐馆吃6元面条,穿高跟鞋不慎摔成骨折,起诉餐馆索赔21万元,法院判了》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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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且听风吟

且听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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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2:50

我要是走着路摔倒能不能告路政?

牛在天上飞

牛在天上飞

2025-10-13 12:39

那意思就是以后走在路上不小心摔跤了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

无敌平头哥

无敌平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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