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子每月花1500住养老院,是种什么体验?!”浙江乐清,女子小小年纪,就选择花钱住进养老院,每月只需要平摊200元左右的电费不说,更绝的是还能提供早晚两餐。要知道老人入住的标准是每月3000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光明网十月十号报道了这则女子为陪家里的老人,住进养老院后,发现这里比租房还划算,甚至还能提供两餐的新闻,不过这背后的真相更是让人敬佩! 小丽在上班时突然接到了养老院的电话,对方表示是她奶奶想和她聊几句。 不明所以的小丽从工位上离开,走到楼梯间后和奶奶聊了起来,刚开始奶奶不停地询问孙女最近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让她别太累了。 聊着聊着奶奶话题一转,小声问小丽能不能多来养老院陪陪她,自己在这里太孤独了。 闻言小丽的声音瞬间哽咽起来,连忙答应了奶奶的请求,并表示明天就先请假过去一趟。 挂断电话后小丽自责了很久,想起自己自打记事起爸妈就特别的忙,从小到大都是奶奶陪自己长大的,自己也忘了上次去看奶奶的情景了。 第二天小丽买了一大堆奶奶爱吃的食物后赶到养老院,看到孙女的到来奶奶先是一愣,随后就开心的笑了起来。 小丽陪着奶奶说了会话后,又带她出去散步,回来后又开始喂奶奶吃好吃的,一整天下来后奶奶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 注意到奶奶的变化后,小丽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 小丽送奶奶去休息后就找到院长办公室,提出了希望住进来陪奶奶的想法。 闻言院长很是意外,毕竟很少有年轻人愿意来这里的,连这里的护工和工作人员,大都是40岁以上的中年人。 得知小丽的初衷后,院长大大方方的同意了她的请求,毕竟这里是新建的养老院,一共有6层楼,很多房间都空着呢。 这里正常的收费标准是3000元每月,念在小丽一片孝心的份上,院长直接给了半价的优惠,每月只需要1500元,每天还供应早晚餐,虽然水电费平摊,但算下来每月也就200元左右。 闻言小丽十分开心,每个月1700元就能租到这种环境的单间,简直是赚大发了,而且这里交通便利,不远就有公交车。 小丽也将这个好消息分享给了奶奶,老人更是开心的合不拢嘴。 就这样小丽马上安排退租后搬了进来,院长还专门将房间安排在了奶奶的隔壁,这下子两人既不互相打扰,又能随时随地的串门了。 事情发到网上后很快引起了网民的兴趣,特别是很多交着高价房租的年轻人有了想法:这里1500一个月,算上水电200元,加起来也才1700元,但这是单间不说,关键还管早晚2顿饭,这对那些不会做饭、只会点各种外卖的年轻人来说,诱惑力不要太大。 院长见一直有人咨询此事,最后更是决定空出来一整层楼,用来接待这些有需求的年轻人,且统一定价1500元,水电费平摊。 至于为什么年轻人半价,院长表示年轻人每天只是过来休息,没有享受养老院提供的其他服务,加上现在空房很多,也就无所谓了。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真是神来之笔:养老院的老人需要年轻人的活力和激情,年轻人则需要一个更加实惠和便利的住所,此举堪称双赢,值得推广! 目前已经有2个准备考研的女孩子,过来考察后相当满意,直接交钱准备入住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小丽入住养老院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的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该事件中小丽入住养老院的行为,是出于相方自愿的一般民事合同行为,这意味即使养老院的主要服务人群是老年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遵循自愿的基本原则,小丽的行为就是合法合规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2、如何评价养老院的行为?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根据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养老院的宗旨就是给老人提供一个优良居住场所,保障老人的饮食和健康,但因为没有亲情的陪伴,导致很多老人郁郁寡欢,养老院允许奶奶的孙女小丽入住,明显改善了对方的心理健康情况,完全符合上诉法律提倡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基本原则。 此外,养老院决定引进更多年轻人的行为,更是合法行使自身经营权的基本体现,这不仅能解决空房闲置浪费的问题,这种“陪伴型入住”的创新方式,更能直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状态和心情,资源也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那么,对于这种养老方式你怎么看?
“27岁女子每月花1500住养老院,是种什么体验?!”浙江乐清,女子小小年纪,就
梅姐说法
2025-10-10 2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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