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74岁王大娘送孙子上学途中遇大雨,靠边停车穿雨衣时,被75岁骑无牌电动

梅姐说法 2025-10-10 12:07:05

浙江嘉兴,74岁王大娘送孙子上学途中遇大雨,靠边停车穿雨衣时,被75岁骑无牌电动三轮的都大爷撞飞10余米昏迷,都大爷逃逸后因害怕担责上 吊 自 杀。王大娘在ICU住10多天后 离 世,花费10余万。家属找都大爷儿子都某索赔遭拒,都某以监控模糊否认,王大娘儿子无奈找媒体帮忙,这事咋解决呢? 2025年3月3日清晨7点28分,74岁的王大娘踩着那辆有些陈旧的人力三轮车,送孙子上学。 出门前,她从家里拿了雨衣和雨伞放在车上,想着万一路上下雨也不至于让孙子淋着。 车子缓缓行驶在路上,王大娘时不时和孙子聊上几句。可刚走没多远,豆大的雨点就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 王大娘赶忙靠边停车,她先跳下车,给被雨淋的孙子撑起伞,嘴里还念叨着:别怕别怕,奶奶给你挡着雨。 接着,她又转身去拿放在车后的雨衣。就在她弯腰准备穿雨衣的时候,突然,王大娘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撞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10余米外的地上,当场就昏迷了过去。 撞人的是75岁的都大爷,他骑着一辆无牌的电动三轮车,因为着急避雨,没看清前面的路。 撞到人后,都大爷慌了神,他停好车,看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王大娘,双手不停地颤抖,眼神中满是恐惧和慌乱。 犹豫了几秒后,他选择了逃逸,骑着三轮车匆匆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几分钟后,一位好心的路人发现了躺在地上的王大娘和哭泣的孩子,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叫了救护车。 很快,救护车将王大娘送进了医院的ICU,交警经过调查,认定都大爷全责。 然而,几天后,都大爷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在家中 上 吊 自 杀。 王大娘在ICU里住了10多天,尽管医生们竭尽全力抢救,但还是因为伤势过重,最终离开了人世。 这期间,住 院 费就高达10余万元。王大娘的儿子朱先生交了2万押金后,实在无力承担后续的费用,便想着让都大爷承担部分费用。 可当他找到都大爷的儿子都某时,都某却拒绝协商,还以监控模糊为由,否认是其父亲撞的人。 朱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找到了媒体,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 王大娘家属面临着索赔无门的困境,都某又拒绝承担责任,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都大爷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都大爷骑无牌电动三轮车撞人后逃逸,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车辆登记和上路行驶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都大爷的无牌电动三轮车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 2,都大爷在撞人后逃逸,这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 伤、死 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大爷撞人后逃逸,且导致王大娘最终 死 亡,符合交通肇事逃逸致人 死 亡 的情形。 不过,由于都大爷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死 亡 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所以,从刑事角度,无法再对都大爷进行刑事处罚。 但从民事赔偿角度,都大爷的侵权行为造成了王大娘的 死 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都大爷已经 死 亡,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 死 亡 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都大爷的遗产应当用于赔偿王大娘家属的损失。 3,都某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都某作为都大爷的继承人,在继承都大爷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对王大娘家属进行赔偿。 如果都某拒绝赔偿,王大娘的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都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会根据都大爷遗产的实际价值,判决都某赔偿相应的金额。 信源:小强热线

0 阅读:0

猜你喜欢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