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撞脸”引发的“铐错了”乌龙事件,岂能止于轻飘飘的道歉? 谁能想到,在青岛某餐厅就餐的一对情侣,只因其中的女孩与失踪者面容高度相似,且男小伙多次拒接警方电话,帽子叔叔便直接到店当众将其“铐走”。 随后,当警方发现是照片比对失误(女孩只是与失踪者面容高度相似),剧情出现大反转——警方很快又当场解铐道歉,男小伙接受道歉,这场误会和尴尬被分分钟化解。 这场因“撞脸”导致的乌龙执法闹剧,一经媒体披露,引发网络舆论关注和思考。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而事件中的帽子叔叔,当众将一对情侣中的男小伙铐走,后被证实是误会,虽然及时给了道歉,但是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按照当今国际上的一些通行惯例,如果警方存在主观故意或过失,对被“误铐走者”造成了生理、心理及名誉上的伤害,是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和提出赔偿的。 也就是说这场“铐错了”的乌龙闹剧,绝不能仅止于一个轻飘飘的道歉,不仅是因为这样做无法以儆效尤、警示来者,更因为它背后事关公民不受侵犯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对此,大伙怎么看?请评论区里发表你的意见。
《警方回应小伙与女友吃饭被铐走》青岛这起执法乌龙看得人五味杂陈。餐厅里正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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