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到骨头里!”山东青岛,一外地女子,强行提前5小时入住酒店,8小时后,又要求退房退款,遭到店方回绝,心生不满,回到房间做出了超乎寻常的举动,等保洁人员发现后,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店长当即报警。 (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信息日报在2021年10月19日关于《#女子强行入住酒店又要全额退款# “神操作”还在后面》的报道。) 青岛某酒店一场闹剧正在上演。一地的狼藉,房间里像是刚经历过一场海啸,空气中弥漫着潮湿和令人作呕的味道。酒店经理脸色铁青,保洁阿姨则在一旁手足无措。谁能想到这一切都是源于几个小时前一位女顾客的“提前入住”请求。 上午9点正是酒店退房的高峰期。前台的工作人员正忙得不可开交,一位名叫孙秀秀的年轻女子气势汹汹地走到前台,要求立即入住她预订的房间。然而此时并非入住时间,而且她预订的房间还没到退房时间,前台工作人员只能耐心解释酒店规定并表示会尽量安排。 然而孙秀秀却并不买账。她声称自己远道而来疲惫不堪,需要立即休息。酒店的规定在她看来完全是“店大欺客”,甚至以给酒店差评相威胁,要求酒店立即给她安排房间。 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酒店经理决定息事宁人,为孙秀秀调整到同户型不同楼层的房间。孙秀秀虽然表面上接受了调整但心中却暗暗不满,似乎在酝酿着一个计划。 傍晚时分孙秀秀一觉醒来,原本的疲惫一扫而空。她环顾四周舒适的房间和宜人的环境让她心生一计:为何不利用这次“非预订房间”的机会为自己谋取一些利益呢? 于是孙秀秀再次来到前台,以酒店违约为由要求全额退款。酒店工作人员对此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他们好心为孙秀秀提前安排了房间,结果却反被倒打一耙。酒店当然不会同意孙秀秀无理的要求,双方在一番争执后孙秀秀愤然离去。 然而这只是闹剧的开始。在孙秀秀退房后保洁阿姨像往常一样去打扫房间。当她走到孙秀秀的房间门口时却发现门口积水,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打开房门眼前的一幕让保洁阿姨惊呆了。房间内一片狼藉,像是经历了一场浩劫。浴室里的水龙头开到最大水流成河,毛巾堵住了下水道口和地漏,整个房间都被水浸泡着。 更令人作呕的是孙秀秀将用过的洗漱用品全部塞进了马桶里,马桶里还残留着黄色的液体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房间内的电器包括投影仪,都被拆卸下来扔进了水里,酒店的经济损失相当惨重。 酒店经理闻讯赶来,看到眼前的一幕气得差点晕过去。他知道这次是遇到“老赖”了。酒店立即报警,警察也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孙秀秀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孙秀秀的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其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仍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酒店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拘留和罚款。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孙秀秀的行为侵犯了酒店的民事权益。酒店有权要求孙秀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其故意破坏行为给酒店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立“黑名单”机制,将那些有不良记录的顾客列入其中,限制其享受相关服务,成为了一些人的呼声。然而“黑名单”机制也存在着争议。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维护商家利益,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甚至被滥用。 如何平衡顾客权益与商家利益,如何有效地应对“无理取闹”的顾客,如何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思的问题。 孙秀秀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升个人素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