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发生了车祸,为此输血费用花了5180元,但因为她无偿献血24年,所以血站帮其报销了。但是保险公司不同意再次对5180元进行报销。女子大怒,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起诉。案子经过了三审,法院最后却是这样判决的。 (案例来源:遵义中院) 贵州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李女士怎么也想不到,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会让她陷入一场持续数年的法律纠纷,更让她对“善有善报”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故事要从李女士24年如一日的坚持说起。作为一名基层医生“救死扶伤”早已融入她的血液,而无偿献血则是她践行医者仁心的另一种方式。每年1-2次的频率近10000毫升的血液,记录着她默默奉献的足迹。 然而命运似乎和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那天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开车上班,却遭遇了车祸。第一次的碰撞只是虚惊一场,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她下车处理事故时一辆失控的小货车径直朝她冲来…… 剧烈的撞击刺耳的刹车声,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李女士只觉得天旋地转便失去了意识。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被送进了医院。医生告诉她,由于伤势严重她需要大量输血情况不容乐观。 得知消息的家人心急如焚四处筹血。可就在这时一个消息让他们欣慰不已:血站得知李女士多年来坚持无偿献血的事迹后,决定为她免费提供所需的全部血液。危急关头李女士用自己的善举换来了生的希望。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这场车祸给李女士带来了35万元的巨额医疗费用。肇事司机虽然负全责,但具体的赔付需要由保险公司来完成。就在李女士以为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保险公司的一纸赔付清单却让她如坠冰窟。 34万多元的赔付款唯独少了5180元的输血费用。面对李女士的质疑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简单粗暴:你的输血费用已经由血站承担了我们无需重复报销。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李女士怒火中烧。她据理力争无偿献血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与保险理赔完全是两码事,保险公司不能因此获利。然而她的抗议却被无情驳回。 走投无路的李女士,最终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然而一审、二审的结果都让她大失所望。法院认为李女士的输血费用已经由血站免除,如果再由保险公司赔付就属于“重复获利”,不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接连的败诉让李女士心灰意冷。周围的亲朋好友也纷纷劝她放弃,不要再浪费时间和精力。毕竟钱没了可以再赚何必为了几千块钱和保险公司死磕到底? “这不是钱的问题!”李女士的内心深处,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她深知这不仅仅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无数无偿献血者的尊严和权益。如果今天自己选择了沉默那明天就会有更多人寒心,无偿献血这项公益事业也将遭受重创。 怀着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李女士顶住压力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检察院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明显不妥,遂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了抗诉。 终于在漫长的等待后,再审法院开庭了。这一次法庭上的李女士不再感到孤单,因为在她身后站着的是千千万万和她一样,用爱心守护生命的无偿献血者。 再审法院认为李女士无偿献血的行为,是值得全社会鼓励和支持的公益行为。血站基于她的善举免除其输血费用是社会对善行的回馈,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责任的理由。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维护保险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最终再审法院判决李女士胜诉,保险公司需全额赔付其医疗费用,包括5180元的输血费用。这场持续数年的“一袋血”之争终于画上了句号。 李女士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她个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律对善行的保护和鼓励。这个案例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制度的关注和思考。 无偿献血是连接你我他生命的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受血者,也可能成为献血者。只有当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才能汇聚成爱的海洋,让生命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