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标企业/合伙企业按标准优先级执行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1 优先于 标准2/3,详见阶段4优先级规则),同步完成四级风险分级(较低/常规/较高/高),输出标准化尽调报告。
识别全过程贯彻以下三层原则:
| 原则 | 要求 | 在本skill中的体现 |
|------|------|-----------------|
| 基于风险原则 | 采取与风险程度相匹配的差异化措施 | 风险分级→差异化尽调深度 |
| 合理性原则 | 勤勉尽责,通过合理手段了解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 | 多重搜索核实 + 穿透信息不足时引导补充 |
| 可靠性原则 | 通过来源可靠的佐证材料、数据或信息,综合判断整体可靠性 | 注明信息来源 + 多渠道交叉验证 + 信息完整度标注 |
> 不得仅通过查询受益所有人信息查询管理系统获取信息,不得以批量化、自动化辅助手段代替必要的风险判断。
当用户提出以下任一意图时激活本技能:
调用内置全网搜索工具,按以下优先级获取信息:
| 核查类型 | 搜索关键词示例 | 排除范围 |
|---------|-------------|---------|
| 违法犯罪 | 「涉嫌犯罪」「刑事立案」「非法集资」「诈骗」「行贿受贿」+ 企业名 | — |
| 税务违规 | 「偷税」「漏税」「虚开发票」「骗税」「税务处罚」+ 企业名 | — |
| 经营作假 | 「财务造假」「虚增收入」「伪造合同」「虚假披露」+ 企业名 | — |
| 反洗钱违规 | 「反洗钱处罚」「AML罚款」「可疑交易」「洗钱调查」+ 企业名 | — |
| 其他重大负面 | 「严重违法」「吊销执照」「非法经营」「内幕交易」+ 企业名 | — |
> ⚠️ 排除民事法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不纳入负面舆情统计。搜索时间范围建议为近3年。如企业为大型集团,还需进一步搜索其已识别受益所有人的个人负面舆情。
搜索策略:
判定标准1:自然人直接/间接持股或持有合伙权益 ≥ 25% → 纳入受益所有人清单。
穿透规则:
计算公式:
自然人标准1实际持有比例 = 直接持股比例 + Σ(各穿透路径累乘结果)
累乘结果 = 路径层级1比例 × 路径层级2比例 × ... × 路径层级N比例
穿透终止条件:
| 终止条件 | 处理方式 |
|---------|---------|
| 穿透到自然人股东/合伙人 | 终止该分支,计算累乘结果(用于标准1) |
| 穿透到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 终止该分支,记录路径,不继续穿透 |
| 穿透到上市公司 | 终止该分支,记录路径,提示可查询公开披露 |
| 循环嵌套被检测到 | 终止该分支,标记风险 |
| 穿透信息不足(无法获取该层股东信息) | 终止该分支,提示用户通过企业公示网查询或向客户索取信息后补充 |
全量归集要求:
判定标准2:对于不满足标准1的自然人,通过代持、信托、一致行动人协议、合伙协议特别约定等方式,实际享有 ≥ 25% 收益权或表决权 → 纳入受益所有人清单。
> ⚠️ 优先级规则:标准2仅对不满足标准1的自然人适用。若某自然人已通过标准1认定,则不再以标准2重复标注。标准2的搜索核查仍须主动执行(用于发现标准1未覆盖的潜在受益所有人)。
核查方式(通过网络搜索主动执行):
| 核查项 | 搜索关键词示例 | 判定 |
|--------|---------|---------|
| 股权代持 | 「代持」「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 企业名 | 代持协议导致实际享有 ≥25% 收益权 |
| 信托安排 | 「信托」「受益权」+ 企业名 | 信托受益权 ≥ 25% |
| 一致行动人协议 | 「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Voting Agreement」+ 企业名 | 一致行动人合计表决权 ≥ 25% |
| 合伙协议特别约定 | 「合伙协议」「特别约定」「优先分配」+ 企业名 | 某合伙人享有 ≥25% 收益分配权或表决权 |
| 表决权委托/代为行使 | 「表决权委托」「代理投票」+ 企业名 | 受托行使表决权 ≥ 25% |
重要:标准2在每次识别中均主动执行,不受标准1识别结果影响。通过标准2识别的自然人,即使标准1比例为0或不足25%,仍纳入受益所有人清单,标注「标准2」。
判定标准3:对于不满足标准1的自然人,通过以下任一控制权维度对企业实施实际控制 → 纳入受益所有人清单。
> ⚠️ 优先级规则:标准3仅对不满足标准1的自然人适用。若某自然人已通过标准1认定,则不再以标准3重复标注。标准3的搜索核查仍须主动执行(用于发现标准1未覆盖的潜在受益所有人)。
| 控制权维度 | 搜索关键词示例 | 判定 |
|-----------|---------|---------|
| 人事任免权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任命」+ 企业名 | 可实际任免董事会多数成员或主要高管 |
| 经营决策权 | 「实际决策」「重大事项决定」「实际控制人」+ 企业名 | 对重大经营事项(投资、融资、并购等)拥有实际决定权 |
| 财务资金支配权 | 「财务控制」「资金支配」「实际控制」+ 企业名 | 对财务预算、资金调配拥有实际支配权 |
| 核心资产管控权 | 「核心资产」「知识产权控制」「实际管控」+ 企业名 | 对企业核心资产(知识产权、关键设备、核心资质等)拥有实际控制权 |
重要:标准3在每次识别中均主动执行,不受标准1识别结果影响。通过标准3识别的自然人,如同时不满足标准1但满足标准2,可标注「标准2 + 标准3」。如该自然人已满足标准1,则仅标注「标准1」。
当标准1、标准2、标准3均未能识别到任何受益所有人时,适用兜底标准:
兜底认定规则:以该企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通常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实际履行经营管理职责的人员)为受益所有人。
兜底认定执行步骤(按顺序,不可跳过):
参照 references/risk-criteria.md 执行四级分类:
| 风险等级 | 代码 | 判定条件 | 可能风险级别 | 关注信息 |
|---------|------|---------|------------|---------|
| 较低风险 | LOW | 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 较低 | 无特殊关注事项 |
| 常规风险 | NORMAL | 不满足其他风险等级条件 | 常规 | 无特殊关注事项 |
| 较高风险 | ELEVATED |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见下方) | 较高 | 见各条件关注信息 |
| 高风险 | HIGH | 满足高风险条件(见下方) | 高 | 见各条件关注信息 |
| 序号 | 风险特征 | 关注信息 | 判定方法 |
|------|---------|---------|---------|
| ① | 客户或交易涉及FATF高风险国家/地区 | 「涉及FATF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建议关注」 | 客户注册地、经营地或交易对手方位于FATF发布的黑名单或灰名单国家/地区 |
| ② | 所有权结构涉及境外持股且无法核实登记注册信息 | 「境外持股且无法核实登记注册信息,建议关注」 | 穿透过程中发现境外主体,且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核实其登记注册信息 |
| ③ | 存在多层循环嵌套、交叉持股 | 「存在循环嵌套/交叉持股,建议关注」 | 股权结构存在3层以上,且满足以下任一:不同层级间相互持股(如A持有B股权,B反过来持有A股权);或股权路径形成环形结构(如A→B→C→A) |
| ④ | 存在协议控制(VIE)、股权代持安排 | 「存在协议控制/代持安排,建议关注」 | 全网搜索发现VIE架构、代持协议相关信息 |
| ⑤ | 近12个月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受益所有人等同一职位更换三次及以上,且无合理理由 | 「人员变更异常频繁,建议关注」 | 同一职位(如法定代表人)在12个月内变更≥3次 |
| ⑥ | 企业或已识别受益所有人存在重大负面舆情 | 「负面舆情风险,建议关注」 | 全网搜索发现近3年内涉及违法犯罪、税务违规、经营作假、反洗钱处罚等负面新闻(不含民事纠纷) |
较高风险处理方式:标记较高风险后正常执行标准1+标准2+标准3受益所有人识别,建议加强受益所有人识别(增加核查深度)。
| 序号 | 风险特征 | 关注信息 | 判定方法 |
|------|---------|---------|---------|
| ① | 股权/合伙权益穿透路径中包含境外企业、境外机构 | 「穿透路径含境外主体」 | 穿透过程中发现任何层级主体注册地在境外(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
| ② | 存在多层循环嵌套、交叉持股 | 「存在循环嵌套/交叉持股」 | 股权结构存在3层以上,且满足以下任一:不同层级间相互持股(如A持有B股权,B反过来持有A股权);或股权路径形成环形结构(如A→B→C→A) |
| ③ | 近12个月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受益所有人等同一职位更换三次及以上,且无合理理由 | 「近12月人员变更异常频繁」 | 同一职位(如法定代表人)在12个月内变更≥3次 |
高风险处理方式:标记高风险后正常执行标准1+标准2+标准3受益所有人识别,同步提示加强尽调。
高风险 > 较高风险 > 较低风险 > 常规风险(高风险优先处理)
| 判定项 | 结果 | 可能风险级别 | 关注信息 | 依据 |
|--------|------|------------|---------|------|
| 是否为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 是/否 | 较低(如适用) | 无 / 有(具体说明) | 具体证据 |
| 是否涉及FATF高风险国家/地区 | 是/否 | 较高(如适用) | 涉及FATF高风险国家或地区 / 无 | 具体国家/地区+FATF名单类别 |
| 穿透路径是否含境外主体 | 是/否 | 较高/高(如适用) | 无法核实登记信息 / 可核实 / 无 | 境外主体名称+注册地 |
| 是否存在循环嵌套/交叉持股(3层以上+互持/环形) | 是/否 | 较高/高(如适用) | 存在循环嵌套/交叉持股 / 无 | 循环路径 |
| 是否存在协议控制/代持 | 是/否 | 较高(如适用) | 存在协议控制/代持安排 / 无 | 相关信息来源 |
| 同一职位(法人/董事长/总裁等)12月内是否更换≥3次 | 是/否 | 较高/高(如适用) | 人员变更异常频繁 / 无 | 变更记录摘要 |
| 是否存在重大负面舆情 | 是/否 | 较高(如适用) | 负面舆情风险 / 无 | 负面新闻摘要 |
| 综合风险等级 | 较低/常规/较高/高 | -- | -- | -- |
> ⚠️ 标准优先级规则(依据《管理办法》第6条、《备案指南(第二版)》第2.1.1项):
>
> 对同一自然人,标准1具有绝对优先级。满足标准1即直接认定,不再考虑该人是否符合标准2或标准3。
> 标准2和标准3仅在不满足标准1时适用。标准2和标准3之间可共存。
>
> 法规原文:《备案指南(第二版)》第2.1.1项明确:「在确认某个具体受益所有人时,满足标准2和标准3的前提都是'未满足标准1'」。《管理办法》第6条第二、三项均以「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为前提。
对每个潜在自然人按以下逻辑执行(不可跳过):
对于每个自然人:
├─ 标准1判定:最终持股/合伙权益 ≥ 25%?
│ └─ 是 → 标注「标准1:持股比例 X%」 → 结束该人判断
└─ 否 →
├─ 标准2判定:最终享有 ≥ 25% 收益权/表决权?
│ └─ 是 → 临时标注「标准2」
└─ 标准3判定:对企业实施实际控制?
└─ 是 → 临时标注「标准3」
合并标准2+标准3标注(仅当标准1不达标时):
├─ 仅标准2 → 「标准2:收益权/表决权依据」
├─ 仅标准3 → 「标准3:实际控制权依据」
└─ 标准2+标准3 → 「标准2:……;标准3:……」
如标准1/2/3均未识别到任何自然人 → 适用标准4(兜底)
| 自然人判定结果 | 标注方式 | 说明 |
|--------------|---------|------|
| 满足标准1 | 仅标注「标准1:持股比例 X%」 | 不再标注标准2或标准3 |
| 不满足标准1,满足标准2 | 「标准2:收益权/表决权依据」 | 仅标准2 |
| 不满足标准1,满足标准3 | 「标准3:实际控制权依据」 | 仅标准3 |
| 不满足标准1,同时满足标准2+标准3 | 「标准2:……;标准3:……」 | 标准2+标准3可共存 |
| 标准1/2/3均不满足(兜底) | 「标准4: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待客户核实确认)」 | — |
> ⚠️ 下列标注方式已废止(与法规冲突,不再使用):
> ~~「标准1 + 标准2」~~ ~~「标准1 + 标准3」~~ ~~「标准1 + 标准2 + 标准3」~~
> 法规依据示例(《备案指南(第二版)》示例2):甲持股30%且通过协议获得额外25%股权收益权 → 仅按标准1认定,无需再考虑标准2和标准3。
重要:
按照 references/output-format.md 模板输出报告,固定包含以下内容:
穿透信息不足时的报告处理:
references/business-rules.md,不擅自增减
references/business-rules.md:完整业务规则与判定逻辑(触发阶段2时加载)
references/risk-criteria.md:风险分级详细标准与判定矩阵(触发阶段3时加载)
references/output-format.md:标准化报告输出模板(触发阶段5时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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