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陕西西安,22岁外卖员找小姐,双方约定以1600元交易(含特殊癖好内容),价格谈妥后男子上门,小伙在女方住处完成约定行为,临走时却顺手牵羊带走了价值7000余元的手机首饰,一审法院认定这是暴力胁迫下的抢劫,判处小伙有期徒刑3年,二审判决却大逆转! “凭什么判我抢劫?那些事儿都是之前说好的!”22岁的外卖员马斌坐在二审法庭上,满脸不服。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按剧本演戏”,怎么就变成了暴力抢劫。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23年3月24日,马斌在微信上联系到了黄某。两人讨价还价一番,最终敲定1600元。但这不是普通的交易,还附带了一些特殊要求——捆手脚、动手打,对方都答应了。 一个敢点,一个敢接。这场荒诞的“剧本”,就这么定了下来。 当天下午,马斌如约来到黄某位于西安雁塔区的住处。进门之后,两人按事先说好的流程走——用绳子绑住手脚,动手打,然后发生关系。一套下来,黄某被折腾得不轻。 但马斌的“戏”,还没演完。 完事后,黄某去浴室冲洗。马斌趁着这个空档,把放在桌上的苹果13Pro手机、金戒指、阿玛尼手表、金项链,一股脑塞进了自己的包里。这些东西加起来,价值7000多块。 临走时,他还回头看了一眼,确认黄某没发现,转身关上了门。 第二天,他把金戒指拿到回收店,卖了1080元。剩下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出手,警察就找上了门。 黄某洗完澡出来,发现人和财物一起消失了,气得当场报了警。两天后,马斌被抓获。警方在他住处搜出了手表和项链。 一审法院认定得很干脆:捆绑、殴打、抢走财物,这不是抢劫是什么?判了3年,罚了1万。 马斌不服,提起了上诉。他的理由听起来有些荒唐:“绑人打人是她同意的,是事先说好的!东西是我偷偷拿的,不是抢的!” 这话乍一听像是在狡辩。可二审法院仔细一查,发现微信聊天记录清清楚楚——那些特殊内容,确实是黄某事先同意的。 问题来了:捆绑和殴打是“按剧本演戏”,那马斌拿走财物的行为,还算抢劫吗? 抢劫罪的核心是用暴力胁迫,逼对方当场交出财物。可本案中,黄某压根不知道马斌在拿东西——她在洗澡。马斌是趁人不备,偷偷装进自己包里。这不是偷,是什么?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马斌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改判盗窃罪,刑期从3年减到2年。 说实话,这起案子最大的讽刺就在于——每个人都在违法,每个人都在喊冤。 黄某觉得自己被偷了,委屈。可她忘了,卖淫本身就不合法,那1600元的“剧本”从头到尾就是违法的。 马斌觉得自己被冤枉了,3年改2年还嫌多。可他忘了,不管定抢劫还是盗窃,他都得进去蹲着。22岁,送外卖好好挣钱不行吗? 说到底,法律面前,没有剧本只有真相。那些自以为聪明的“约定”,掩盖不了违法的底色。这场荒唐交易里,没有赢家,只有铁窗内外各自咽下的苦果。 信息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竞业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