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这不是为难人”?6月5日,浙江杭州,一名来打工的女子因工作变动计划退租

千浅挽星星 2026-06-09 17:35:24

[微风]“这不是为难人”?6月5日,浙江杭州,一名来打工的女子因工作变动计划退租,房租1900元每月。因找不到工作决定回老家,主动提出押金不要、再补几天房费,但二房东拒绝协商,直接换掉门锁密码并扣押屋内所有物品。女子无奈只能裹着两天未换的衣物,孤身睡在大厅的沙发上,连进房间拿件衣服都成了奢望...   杭州萧山那座公寓大厅里,35岁的林女士在沙发上蜷了整整两天,她身上那套衣服已经穿了三天没换,洗漱是奢侈,睡眠全靠沙发凑合,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她所有的家当全锁在里面,隔开她和这些东西的,只是一串被二房东换掉的密码。   这场荒诞剧的起点其实挺平常,今年3月,林女士续租了这间月租1900的公寓,租期到10月底,她当时想的很简单:在杭州好好找份工作,踏实过日子。   谁知道年后的就业市场冷得出奇,35岁的年龄成了一道过不去的坎,简历投出去石沉大海,面试机会少得可怜,没收入的日子一天天熬下来,房租压力越积越重。   5月中旬,她终于撑不住了决定回老家,林女士找到二房东李先生商量退租,她的态度已经够低了,押金不要了,全当违约赔偿,再多交几天房租,只求把东西搬走,但李先生拒绝了,态度硬得像块铁板。   5月22日,房租正常交到这天,23日傍晚,林女士出门干兼职回来,发现密码锁的密码变了,梯控权限也失效了,她进不去楼,更进不了房间。   那一刻她身上只有个小包,所有行李和生活用品都在屋里,接下来的两天,她就缩在大厅的公共沙发上,穿着同一套衣服,没法洗澡,也换不了衣服。   物业来过,民警来过,社区工作人员也来过,物业甚至提出免费提供仓库,让她先把东西暂存起来。   但李先生不松口,他的理由很直接:合同上写了,逾期不交租、逾期不搬,甲方有权收回房子,屋内物品视作租客放弃,押金不退,还要赔违约金。   后来他又开出了新条件:想拿东西就得按每天100块交滞留费,月租1900,平均下来一天才63块,这笔账怎么都算不过来。   合同条款确实是二房东手里最硬的牌,“逾期物品视作放弃”、“逾期一天赔一个月租金”,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但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民法典第497条明确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杭州法院判过的案子也说得明白: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扣完押金还要再罚一个月租金,这叫不当得利,私自换锁扣东西,这叫非法侵占,房东可以要租金,但不能私扣别人的东西,租金纠纷归租金纠纷,物品归属是另一回事。   林女士不是恶意逃租,她是失业了,交不起房租,主动放弃押金承担损失,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是最基本的合理要求,可李先生把合同当成了正当理由,他有房子的控制权,有智能门锁的密码,有梯控系统的权限,他不需要商量,也不需要妥协。   这本来就是一场不公平的较量。手里占优势的一方,总想不断逼迫对方,为自己多捞好处,根本不想好好协商、互利共赢。 到最后,基层调解也起不了作用,不是物业和民警没尽力,而是对方死死按着合同不肯松口,这种情况下,好好劝说、互相体谅的方式根本行不通。   林女士最后对着镜头哭了,她说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追回自己的东西,诉讼费就几十块钱,证据齐全基本能赢,这是她最后的防线。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在于逼走一个外来务工者的,不是找不到工作的挫败,而是在她陷入低谷时,租赁市场连最基本的容错空间都不给。   合同是用来约束双方、保障权益的,不是用来把人往死里逼的,杭州不缺留人的政策,缺的是让人走得体面的温度。   对此,有网友表示,二房东已违法,应该马上报警处理这件事,维护自身权益,还有网友称,林女士可能隐瞒了真相,如果真如她说的那样和房东沟通的,房东至于不接受她的方案收到完整租金而选择放弃未收到的租金要求她限期搬走?对此,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信源:小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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