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对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6月5日高志凯先生认为:当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理权

烟雨评社 2026-06-06 13:47:44

关于日本对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6月5日高志凯先生认为:当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理权移交给日本,没有征得前苏联、中国、英国的同意,而且美国移交的是管理权不是主权,所以日本自始至终对琉球群岛就没有主权,日本对北纬30度以南没有领土和领海。 这就是高志凯这类专家真正厉害的地方。他谈国际问题从来不空喊口号,而是从法理、历史、事实这些硬核层面入手,一条一条给你掰扯清楚。他指出的不仅是美国单方面操作的失误,更从根本上把日本对琉球的主张给驳倒了。 要搞清楚这件事,得把时间拉回到几百年前,琉球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独立王国,有自己的国王、自己的文化、自己的外交体系。 而且这个王国跟咱们中国渊源很深。早在明朝洪武年间,琉球中山王就派使者来朝贡,建立了宗藩关系。 那时候琉球是明朝的藩属国,奉中国为正朔,穿的是中式衣冠,用的是中国年号。明朝皇帝也很够意思,专门从福建选了三十六姓精通航海的人家移居琉球,帮着当地人搞航海和贸易。琉球作为中国藩属国的地位,一直延续到清朝,持续了五百多年。 但好景不长。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国力大增,开始对外扩张。1872年,日本单方面宣布琉球属于日本,把琉球国王封为“琉球藩王”。 到了1879年,日本更是直接派兵闯入琉球王宫,驱逐了末代国王尚泰,强行把琉球改为“冲绳县”。那场景可想而知,一个延续了几百年的王国,就这样被人用枪炮逼着亡了国。尚泰王最后客死东京,到死都没能回到故土。 二战后期,情况发生了变化。1943年的开罗会议和1945年的波茨坦会议,盟国对战后日本的领土做了明确规定。 《开罗宣言》说得很清楚,日本必须归还所有窃取的中国领土。《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更是一刀切得利落: 日本的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这四个大岛,以及盟国指定的若干小岛。1946年,盟军司令部专门下了一道指令,明确划出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不属于日本。 日本在1945年签署的《投降书》里,白纸黑字写明了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全部条款。也就是说,从法理上讲,日本二战投降之后就失去了对琉球的一切权利。 但冷战改变了这一切。美国为了对抗苏联,开始重新扶植日本。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美国撇开中国、苏联等主要战胜国,单独跟日本媾和。 虽然这个条约名义上把琉球交给联合国托管、由美国代管,但美国压根没走任何托管程序。到了1971年,美国跟日本私相授受,把琉球群岛的管理权移交给了日本。 注意,美国官方文件里明确写了,移交的是“治权”而非“主权”。也就是说,美国自己也承认,琉球的主权问题压根没解决。 所以日本现在声称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从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当年靠武力吞并的王国,二战战败后已经被剥夺了所有权,冷战期间又被美国单方面“移交”了管理权——从始至终,没有一个国际条约承认日本对琉球拥有主权。 高志凯还指出了一个有意思的细节。他建议咱们以后不再用“冲绳”这个称呼,而是用“琉球”。为什么?因为“冲绳”这个名字是日本1879年吞并之后强行改的。用“琉球”,才是尊重历史,尊重当地原住民的文化传承。 回过头来看,二战都结束八十多年了,日本不但没有为当年殖民琉球的历史反思,反而继续在那里大搞军事基地,甚至在靠近台湾的与那国岛部署导弹。 琉球群岛总面积只占日本国土的0.6%,却承担了驻日美军70%以上的专用军事设施。当地民众反基地的抗议一波接一波,但日本政府压根不当回事。 这不仅仅是琉球人的悲剧,更是对二战后建立的整个国际秩序的挑衅。当年盟国用几千万条人命换来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如果可以被随意践踏,那这些文件和废纸有什么区别? 高志凯这类专家的价值就在这里。他们不是靠情绪煽动,而是靠法律、历史和事实,在国际话语权的争夺中攻城拔寨。 当别人跟你胡搅蛮缠的时候,你抛出白纸黑字的国际条约、抛出盟军司令部的原始指令、抛出联合国关于去殖民化的规定,对方除了沉默还能说什么? 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说到底不是一个可以含糊其辞的事情。法理摆在那里,历史摆在那里,原住民的诉求也摆在那里,日本想靠美国撑腰继续霸占琉球,门儿都没有。 信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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