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腐与冤假错案咋看?律师李向安:彻底解决需进行系统化改革】反腐抓到什么程度

孙王良评 2026-06-06 10:42:16

【关于反腐与冤假错案咋看?律师李向安:彻底解决需进行系统化改革】反腐抓到什么程度,老百姓才会满意?答案很朴素:不是新闻里隔三差五再落马一个,而是权力越来越不敢任性,办事越来越不用求人,普通人越来越少被潜规则卡脖子。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98.3万人;2026年第一季度,又立案24.5万件。力度不可谓不大。可律师李向安提出的问题更扎心:“目前中国还剩余多少腐败分子没有被抓?”这个数字没有人能够拍脑袋给出答案。腐败不是池塘里的鱼,捞一遍就能点数。真正要紧的是,不能只靠雷霆出击,还要让权力运行留下痕迹,让监督真正长牙,让侥幸心理越来越贵。笔者最近与知名律师李向安交流,李向安对我谈了他对反腐败和办案过程中纠正冤假错案的看法。李向安说:反腐败,怕的是遇到很强的关系网;纠错案,阻力则来自方方面面,既有制度性的阻力,也有人为阻力,还有部门利益阻力。一个案件一旦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甚至执行,后续纠错就不只是重看卷宗那么简单。它意味着要承认原来的链条出了问题,要重新检验口供、物证、程序和责任。谁都知道纠错重要,可一落到具体案件,有时就像搬一块压了多年的石头:每个人都说该搬,但真搬起来,心并不齐,会有人暗中掣肘。呼格吉勒图案就是沉重的一课。1996年4月,呼格吉勒图发现案发现场后报案,随后被认定为凶手,同年6月被执行死刑。2014年,内蒙古高院再审改判无罪。再审判决讲得很清楚:有罪供述不稳定,供述与其他证据多处不吻合;血型鉴定不具有排他性;供述的作案方式与尸检结论不符。更刺痛人心的是,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案件已出现重大转折,却又走了多年。一个主动报案的人,最后成了被执行死刑的人,堪比窦娥还冤。聂树斌案同样让人无法轻松翻页。聂树斌1995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王书金自认系相关案件真凶,引发持续关注。直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才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最高法列出的理由不是模糊判断,而是一串硬伤: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作案时间不能确认,重要笔录和书证缺失,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证据链没有闭合。二十多年后,法院终于说出了那句应该说的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一个年轻人的生命已经无法重来。迟到的正义仍然是正义,但不能把“迟到”当成可以反复使用的免责词。这些年,我国司法纠错机制确实在推进。2024年,全国法院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再审改判无罪83件101人;最高法持续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清理久押不决案件。进步必须承认,问题也不能回避。纠错不能总靠真凶出现、媒体追问、家属苦撑和少数办案人员硬扛。那是幸运,不是制度。李向安说:真正成熟的法治,应当让错误尽量止步于侦查阶段,让疑点在审查起诉时被认真核验,让证据不足的案件在法庭上过不了关,让申诉渠道不再成为消耗生命的马拉松。因为每一个被写进统计表的名字,背后都不是一个冷冰冰的编号,而是一个家庭被拖入漫长等待的岁月。系统化改革不是一句漂亮口号。反腐要继续保持高压,更要完善权力公开、监督闭环和责任追究;司法纠错要把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和律师辩护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复查,敢于问责,敢于把旧账翻开。有人担心纠错会损害司法权威。恰恰相反,死扛错误才最伤权威。一个国家的法治底气,不在于从不承认错误,而在于发现错误后不护短、不绕路、不拖延。反腐不能只靠抓,纠错不能只靠等。程序不是装饰品,程序守不住,再响亮的口号也可能被现实打脸。把制度做硬,把程序守住,把权力关进笼子,才是对人民最有分量的交代。

(李向安律师:以无罪辩护、刑民交叉、替人翻案著称于法律界,已成功办理多起重大案件,具有良好综合素质能力。其“弘扬人性法治之精神,恪守做人做事之道德”之为人宗旨,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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