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一公布判决书就成网络热搜的『退休国企干部与退休民警闹离婚分割近亿元、14套房产』事件,仔细看了下裁判文书内容,牵涉财产的相关内容的确是『大开眼界』……
原告王某表示除本案所涉财产外,被告张某离婚时及离婚后取得的财产有:
一、原告的同事归还给被告的 1000 万元;二、某某公司在 2008 年被案外人欺骗,该案在 2010 年退赃 2500 万元至被告个人名下;三、某某公司 2013 年投资某某局1项目,2015-2016 年期间退股 3200 万元,全部退至被告个人名下;四、1997 年至 2007 年被告收取宝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代理费 3000 余万元;五、被告借给案外公司 500 余万元债权;六、被告曾自己炒股亏了六七千万元。
被告张某则表示,原告王某离婚时取得的财产另有:
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小区一处房屋;二、北京市宣武区一房屋;三、案外人吴某的 400 万元债权;四、原告名下汇丰银行理财产品 541 万余元,汇丰银行信托基金 201 万余元; 五、原告个人名下汇丰银行单位信托基金 250 万港元;六、原告名下某某银行存款,根据流水显示 2007 年 8 月 16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内流水 3160 万元,其中 2750 万元从原告股票账户中转出。
(诉讼当事双方的身份分别是:原告王某一直在铁路系统及国企工作,2016 年在国电集团办理的退休,级别为副厅级。被告张某原来是某某局民警,2005 至 2006 年期间调到某某局 3 某某局 4 工作,调到上海后就没上过班,目前已退休——这要深扒了是不是还能扒出吃空饷的问题……)
国企干部公职人员离婚分割近亿财产老夫妻离婚互揭老底牵出巨额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