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男子出于对妻子的信任,没有做婚检,直到婚后产检时,男子才发现妻子患有传

辨案析历 2026-06-01 18:29:51

湖南益阳,男子出于对妻子的信任,没有做婚检,直到婚后产检时,男子才发现妻子患有传染性疾病。这一结果让男子觉得天都塌了,他认为妻子这是故意隐瞒病情,一气之下提出撤销婚姻、离婚,法院审理后,竟然认定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 小王和小李自由恋爱相知,感情稳定后,开开心心领证结婚。 在小王眼里,这就是踏踏实实的好日子,他全心全意过日子,从来没怀疑过妻子有任何隐瞒。 可婚后没多久,夫妻俩一起去做产检,一纸报告直接给小王当头一棒:妻子小李患有传染性疾病。 看到结果的那一刻,小王彻底崩溃了,他心里第一反应就是被骗了。 在他看来,这种严重的传染病不可能是突然得的,妻子绝对是婚前早就知情,却故意藏着掖着,瞒着他结了婚。 哪怕之后两人生下了一个女儿,小王心里的这根刺也拔不掉。 每次想到自己被蒙在鼓里结婚,还被动面临感染风险,他心里又愤怒又后怕,对妻子的信任彻底崩塌,两个人的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 心灰意冷的小王直接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为了彻底斩断关系,他特意提了双重诉求。 小王要求法院优先申请撤销婚姻,认定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如果不行,就直接判决离婚,把孩子、财产、债务一次性厘清。 面对丈夫的指控,妻子小李满腹委屈,当场否认了隐瞒一说。 妻子哭着辩解,她婚前身体一直没有异常,压根不知道自己患病,是婚后这次产检才第一次查出问题,根本不存在故意骗婚的说法。 案子审理清楚后,法院给出了明确结果。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疾病属“重大疾病”,二是婚前明知且故意隐瞒。 小王仅以婚后确诊推定妻子婚前知情,无直接证据,如婚前就诊记录、知情聊天记录,故不符合撤销条件。 法官表示,想要撤销婚姻,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婚前明知患病、刻意隐瞒。 但全程审理下来,小王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证明妻子婚前就知晓病情,所以没法认定骗婚,撤销婚姻的诉求直接被驳回。 但法官也看得很明白,这件事已经彻底毁了夫妻俩的感情。 因为这场疾病风波,两人互相猜忌、隔阂极深,矛盾根本没法化解,早就没有夫妻情分,也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 最终,法院结合实际情况,支持了小王的离婚请求,判决两人正式离婚,同时对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全部作出了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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