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天! 今天刷头条时,看到一网民发的帖子,感觉这位即便不是内部人士,也应该是一名深知详情的,将机动车违停处罚不适用于10分钟开走,讲的比较清楚。 只说第一条,严管路段中的中兴路,我是经常要走的,而中兴路机动车的乱停乱放,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本就不宽的非机动车道,总会有机动车停在上边,而机动车道上呢,特别是中兴路南段,机动车道都快成为了停车场了。 再说该条中提到的医院和学校,曙光街从迎宾路到光明路这段二三百米的路段,有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第十四中学两个单位,这段路也被相关部门确定为机动车单行道,路两侧是不允许机动车停放的,但每天都是路两边停放着许多的机动车,而我从来就没有看到有谁来管过。 这位网友讲的很清楚,但实际中执行的怎么样,公众也是能够从现实中找到答案的。 铁骑抓拍不知什么时候能巡查到这些地方,将这些规定付诸于实际行动中,让城市变得秩序井然!
